樹被砍成這德行 官爺腦殘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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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被砍成這德行 官爺腦殘了嗎?

 

※ 大部分的犯罪都不是發生在看不見的暗處,而是在眾目睽睽之下,只是很多人都選擇視而不見。(瑪格麗特.赫弗南) ※

 

2017.10.06.自由時報南部地方版刊出一則將路樹砍修成「棍子」之新聞,該報導指出,「台29線大寮段有條美麗綠廊,但700餘株黑板樹最近被修剪成光禿禿樹幹,民眾批好醜,第七河川局表示,樹木太高大已威脅行車及供電安全,因而執行矮化工程,估計1年後可恢復綠油油景觀。高市府養工處則不敢打包票的指出,都市區路樹不會任由生長,矮化是正常程序,但一般都會保留枝條、樹葉供行光合作用,日後才能針對枝條汰弱留強,樹木修剪成只剩樹幹確實不好看,能否存活還得看未來狀況。」

這就是我們的公務員幹的好事?語云「沒有知識也要有點常識」,看這款公務員的常識、知識在那裡?更不必談什麼神專業了!據悉,這排30年前由鄉公所種植高聳的黑板樹其高度約有17公尺左右,有將近4公里的路樹被砍成光禿禿「棍子」模樣,其它大樹因為市民的強力譴責與抨擊而暫停「修剪」。市民不禁要問陳菊大市長及第七河川局李大局長:

 

1.位在高屏溪畔的樹被修成這副德性,李局長一副無所謂的樣子,陳市長妳看見了嗎?如果看見了又作何感想?繼續這般和稀泥下去嗎?還是要卸任了,各單位之螺絲鬆垮了,河川局也不鳥了?怎麼辦呢?

2.也許,該排路樹會「威脅人車安全」、有「影響正常供電」之虞?試問,全世界的路樹沒有這個問題嗎?其他各國及國內其他縣市是怎麼作的?為何高雄市及第七河川局這麼膽大妄為,將整排一棵棵高大樹木砍成低矮棍子樣?那「連根拔起」一勞永逸或「永絕後患」不是更好、更省事嗎?這是高雄市及河川局修剪路樹的「標準」嗎?陳大市長妳說呢?

3.一棵17、18公尺高且枝葉茂盛的大樹將之砍成4、5公尺高的「光桿」,這像什麼「體統」?難不成高市府已顯「陰雲正飄颻,落日是光桿」窘境?高屏溪畔及萬大、大發工業區等路段,因沿線都有高壓電線,為何不要求台電將高壓電線逐步「地下化」,一則較無安全顧慮,二則又可增加溪畔景觀。試問,偉大的市府與水利署有過這個「起心動念」與堅持嗎?

4.在市府轄區內,水利署所屬的河川局是化外單位嗎?修剪路樹難道不需要知會市府相關單位嗎?難道不需要依造市府的標準及作業程序處理嗎?高雄市不是有訂定<植栽修剪作業規範>嗎?難道那只是一篇聊備一格的「作文」而已嗎?裡面寫得這麼漂亮,「植栽修剪作業目的~景觀維護管理的意義:於消極意義而言,在於延續維持景觀環境空間的原貌。而就積極意義而言,則在於增進景觀環境空間的美觀與實用,以彰顯設計創作的原創性。」<作業規範>寫得巨細靡遺「頭頭是道」,原來「攏是假」的嗎?河川局根本不吃市府這一套?

5.為此砍樹風波,連地方版報紙資深記者都寫「短評」來批判了,「樹可以修,卻不容修醜了。路樹種植的本意是為了美觀,也是綠化,在行車的視覺快速擠迫中,可以舒緩,可以調適心情,關於氣溫、空氣和樹的互動,念過光合作用就情不自禁的多看樹木一眼。這一眼,才發現路樹常常被整得亂七八糟,不是鋸掉所有的枝葉只剩下樹棍一根,就是平頭,樹的尖尖綠葉茂盛頂端,一鋸剷平,毫不留情,也不顧念地方居民和路過者的眼睛會不會衝突,心裡會不會受傷?」誠哉斯言!這還不嚴重嗎?水利署這種公務員水平怎會這麼低?還不辦人嗎?

 

今(2017)年5月,中央社有篇來自加拿大的報導指出,「在加拿大,樹有樹權。不只是公家樹不能亂動,就算是種在自家院子裡的樹,一樣受到保護。住在大多倫多地區萬錦市的一名華裔居民,就正面臨亂砍樹、可能受重罰的惡果。」事實上,為了讓城市更加綠意盎然,加拿大各地方政府在保護樹木方面,都下了很大的功夫,樹木是寶貴的綠色資源,鬱鬱蔥蔥的世界,絕對好過「水泥叢林」。在澳洲、在瑞士等政府對於樹木的保護,很清楚的規定,不管是公家的或私人土地上的樹木都受到政府的規定保護及管理。澳洲政府早已經用空照圖拍好你家到底有幾棵樹,一棵都不能少,官員認為你可以砍,但是只能砍一個分枝(branch),多砍了是要罰錢的,若有人檢舉報警,政府火速馬上派人來關心,瞭解一下是否有合法申請文件、有無多砍了分枝?反觀我們台灣這大有為的政府,在環境綠化及管理上,不客氣的說,真是「爛透了」!還有官員想管、在管這檔事嗎?

敬請民進黨不要在其臉書上寫什麼「綠色執政,品質保證」這些空話了(據悉,民進黨2000年選總統競選時就是用「綠色執政,品質保證」這口號,聽說還打動不少選民的心)?台灣在保護樹木、森林、山域等連串努力中,最要對抗的是政府、財團、及一些不肖業者與個人,對抗這些所謂的「炸藥幫、斧頭幫、電鋸幫」是需要長期奮鬥的耐力與毅力!最好的地方就是人們腳下的那片地方(梭羅)。一個拒絕進步甚至是扯爛的政府,勢必成為社會及人民最大的負擔?一旦官員失能,人民就會起來擔當這份責任,而這個責任你我都不該漠視或退卻!

~ 百岳老查 2017.10.11.

 

附 記:

本照片引自2017.10.06.自由時報,是路樹被砍的前後景象。台大外文系教授張小虹曾為文指出,「台灣護樹意識啟蒙晚,連台北市都到2003年才通過樹木保護自治條例,但隨著一張張『斷頭式』路樹照片大量曝光後,才激起新一波縣市政府規劃推動樹木修剪教育訓練與專業證照考核。」但十數年過去了,政府機關在對待綠化、種植、移樹及修剪上,多所因循苟且的「維持現狀」?台灣,這「母親的名字」在在被開腸破肚中…,山林正在被殺戮戰場中…。其實,拒絕發聲並不奇怪,因為發聲不但需要勇氣,而且意味著承擔。請國人為了台灣這塊淨土不要繼續被官僚、政客、財團所糟蹋,你有勇氣發聲嗎?願意承擔嗎?

百岳老查回應 1:

「愛山愛水愛林愛鳥愛人類,護天護地護花護草護環境。」
「用我們的雙手栽下漫天的綠色,用我們的心靈守望五彩的家園。」
「樹成蔭、草成被、花吐豔, 駐四季皆春;山變綠、水變清、鳥歌唱,迎八方清風。」

這些都是在網路上可見到的愛樹愛環境標語,看起來有點「八股」,但仍不失為起了些許「醍醐灌頂」效用?地球只有一個,台灣也只有一個,把這唯一的一個搞爛、搞壞、搞毀了,試問你有何面目向後世子孫交代?因此,護樹、護林、愛山、愛環境是大家的且是世世代代人的責任。需要更多人、更多眼睛一起看著這些花草樹木,為沉默的綠色大地發聲。

有人說:在台灣「糟蹋」樹木的「大戶」人家分別是,政府、學校、台電、還有唯利是圖的財團?據悉,「國際的修剪樹木規則規定不可以用Topping(斷頭)的方式修剪,原因很簡單,會造成斷枝處腐爛,樹枝長出因為力學結構不穩定更易折斷,樹形變的醜陋,容易生病長蟲害,更不要說沒有辦法讓葉子吸收二氧化碳營養不良死掉。」而我們的政府及受委辦的廠商那會理你這一套「國際規則」?嗚呼哀哉!  百岳老查 2017.10.11.

百岳老查回應 2:

此圖是:南投埔里鎮長率清潔隊員2017.10.13日至虎頭山頂飛行場,將9棵屬於國有林班地所有的大路樹(胸圍約40公分)從地面砍除,被巡山員發現,林管處指出,除依森林法求償外,應該移送法辦。對這種鎮長真是無言,埔里人的悲哀啊!當時在砍樹現場如果將鎮長及該等清潔隊員以現行犯逮捕並收押,如何?

百岳老查回應 3:

自由時報2017-10-20報導:整排路樹變「木樁」!苗栗縣造橋鄉造橋國中前方、平仁路旁綠地,原本種了一排枝葉茂密的小葉欖仁,但週一造橋鄉公所修剪路樹時,竟將7棵約3層樓高的路樹攔腰「砍」掉,只剩約1米多高度的主幹矗立原地,路過居民看到紛紛傻眼,直批公所貪圖方便,作法太粗糙。(如所附照片,記者鄭名翔攝)

民脂民膏養這種政府、這款公務員何用?連根拔起,都不要種樹了不是更好嗎?鄉民要不要提告?這種官員實在太可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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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da ts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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