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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建和案再更三審無罪定讞 終結21年馬拉松司法審判

2012/09/01 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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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從蘇案明顯看出台灣的司法檢察系統,沒有嚴守證據法則,起訴了這三位年輕人,讓他們虛擲了21年的青春歲月在司法纏訟中,浪費無數司法資源。最後還需被告自行舉證自己的清白,難怪台灣有辦不完的冤獄,賠不完的冤獄補償,誠如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分別在2000年與2008年二次婉拒了陳水扁總統的特赦,因為總統的行政權固然可以平衡司法權,但是司法在體制上本應有自我更正的能力,否則司法一再犯錯,台灣人權怎有保障?

蘇建和案再更三審無罪定讞  終結21年馬拉松司法審判

【記者洪小琥/台北報導】纏訟逾20年的吳銘漢夫婦命案,台灣高等法院於8月31日上午再更三審宣判,被告蘇建和、劉秉郎與莊林勳3人獲判無罪。蘇建和等也在法庭外也發新聞稿共同聲明,我相信沒有人願意被冤枉,也沒有任何一個司法人願意錯判。我們期盼這一個不幸的冤案,能換來更多的省思,讓司法更進步!最後在此請求司法慎重查明仍有重大疑點的確定案件,共同維護我們大家的司法正義!

 

  蘇案義務辯護律師團代表蘇友辰律師,也在法庭外表示,感謝高院發揮法律專業良知,勇於面對真相,作出扭轉乾坤的無罪判決,終結司法21年的生死劫難。並以「司法有情天  人間無冤獄」期許,但願不再有江國慶錯殺悲劇,不再有蘇建和案刑求冤獄。蘇案平反行動大隊也呼籲,蘇案透過再審平反,以21年的青春,見證台灣司法的緩慢進步,當務之急是改革不合理的刑事再審制度,莫忘那些仍在冤獄中受難的人們,亟待救援。

 

  獲判決無罪確定的蘇建和說,他從19歲以後就沒有高興過;劉秉郎表示,他要感謝84年時本案判決定讞,三人各被判處兩個死刑,均褫奪公權終身,當時的法務部長馬英九、檢察總長陳涵拉了他們一把,才能等到今日;莊林勳說,自己所受的苦非一般人所能承受,除了感謝還是感謝。命案死者吳銘漢胞兄吳唐在法庭外,接連喊冤,對判決結果深感無奈,感嘆司法忽略被害人人權。

義務辯護律師羅秉成在事後記者會上表示,假自白〈刑求逼供〉、假鑑定〈缺乏學理根據〉是造成此冤案的二大主因,還好在2008年6月,李昌鈺博士得到法院令准,至汐止命案現場作現場重建,也因為這份鑑定報告中的結論有科學基礎,更證明了:「極不可能四人同時行凶刀棍齊下砍殺二名被害人」、「本案極可能為王文孝一人所為」,獲得法官認同。高院再更三審指出,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對被害夫婦骨骼的刀痕鑑定,是單憑「刀痕角度」逆推凶器種類,缺乏學理依據,不具專業領域內的普遍接受性及可信賴性,最後三人均獲判無罪。

 

  從蘇案明顯看出台灣的司法檢察系統,沒有嚴守證據法則,起訴了這三位年輕人,讓他們虛擲了21年的青春歲月在司法纏訟中,浪費無數司法資源。最後還需被告自行舉證自己的清白,難怪台灣有辦不完的冤獄,賠不完的冤獄補償,誠如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分別在2000年與2008年二次婉拒了陳水扁總統的特赦,因為總統的行政權固然可以平衡司法權,但是司法在體制上本應有自我更正的能力,否則司法一再犯錯,台灣人權怎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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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一、纏訟逾20年的吳銘漢夫婦命案,台灣高等法院於8月31日上午再更三審宣判,被告蘇建和、劉秉郎與莊林勳3人獲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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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二、被告蘇建和在高院更三審宣判無罪定讞後受訪,雖然二十一年後司法還其三人清白,但青春歲月已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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