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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憐的投票部隊

2008/01/12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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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立法委員選舉暨公民投票,今天一大早在台中市大勇國小就大排長龍
,其實不是國民投票踴躍,而是剛好碰到「投票部隊」近百人的到來

投票部隊是某精神安養院的病患,這些人大都面無表情、不喧不鬧、規規矩矩,每個人都帶著院方為他們準備同一規格的袋子,內裝有黃色領票單一張、印章一個和身分證,擺明群體不領公投票。因為投票速度很慢,遭惹一般民眾的不滿。

這些人來投票是出於自願 ? 他們知道公投是何事 ? 他們知道投那位立委侯選人是他們的最佳選擇 ? 他們知道那一黨真的是在為台灣的未來打拼 ? 他們如今變成選舉工具,令人心酸憐憫,利用他們的人僅求一己之私吧 ! 這種行為才是真正的選舉「奧步」,選舉會公平公正才怪 ? 不擇手段的拼個人經濟、權利,大概是台灣現存的生活價值觀,但這種行為不受語論和批評,甚至是制止,不知台灣人的人品怎麼提升? 選舉不是在論輸贏,而是在民主的路上學習尊重與和協。

殷切的期盼這些精神病患投完票後能早日康復,而不是病情加重,上帝保佑。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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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記者留言請先登入

單車小賢 (未驗證) ・ 2008/01/17 10:20

其實我對於政治沒有興趣,甚是深惡痛絕。
投票是憲法賦予的公民權,你的報導中那些~可憐的~的投票部隊,並沒有被法律褫奪公民權,當然有權利投票,他在憲法前面的權利與你我一樣!何來~可憐的~這樣的字眼形容!
有可憐的投票部隊,請問有不可憐的投票部隊嗎?

落山風 (未驗證) ・ 2008/01/18 17:46

In reply to by 單車小賢 (未驗證)

小賢:
未被褫奪公民權當然有投票權利。
我是就事論事的人。
「可憐」的字眼來自我同情、關懷他們的感受。我也希望您能多多「可憐」台灣的弱勢生命。您有可憐別人的情懷,您才會伸出愛的小手。至於此則報導 : 他們為什麼可憐 ? 請看下則回應。謝謝您。

病友小雲 (未驗證) ・ 2008/01/18 09:17

你只是用自己的角度在看精神病患而已,我認識的很多病友都很堅持要去投票,即使正在住院也一樣,心中也有自己的候選人!說他們被利用未免也太瞧不起病人了!
況且你了解精神病院的運作模式嗎?你知道療養院其實無法勉強病人參加活動或做任何事情,精神病患有時的確缺乏現實感而搞不清楚投票的細節,但他們並沒有喪失自決權!請不要這樣侮辱他們跟醫療人員。
最後,把病友的照片肖像未禁同意公開是不道德且違法的,請注意。

落山風 (未驗證) ・ 2008/01/18 18:56

In reply to by 病友小雲 (未驗證)

小雲:
感佩您對病人的仗義執言。
我也沒瞧不起病人。只覺得他們很可憐。
至於他們有無被勉強去投票?我採訪的人最了解。您也無法感受到,因為他們集體去投票的行徑,予人口舌的議論。誰讓病人在公開?合暴光? 誰讓病人難堪? 原因出在護士穿著制服、病人穿著病服集體去投票,不然誰知道他們是醫院的病人。不道德、給他們受侮辱的,百分百是院方醫護人員,本人只是據實報道。這些照片不是我去醫院偷拍的、也無指名道姓,是他們公開出現,當然誰都可議論,不會用馬賽克處理,是感遺憾的地方。
小雲: 如果您告訴我,護士著制服帶病人集體去投票的行為是對的,不必受譴責的,我將會刪除此則報導。

小雲 (未驗證) ・ 2008/01/21 16:21

請注意精神衛生法第37條。

小雲 (未驗證) ・ 2008/01/21 16:26

另外,護士因工作關係於工作時間帶病人去行使公民權利義務,有什麼不對的?要譴責什麼? 在報導背後建議您先多了解整個精神醫療體系的運作,增加您報導的實質意義與內涵。

我也是公民 (未驗證) ・ 2008/01/25 22:06

In reply to by 小雲 (未驗證)

我讚同小雲的看法,畢竟,他們雖然是接受安養的人,但也是中華民國的公民,在合於相關規定下行使他的公民權亦無不可,否則不是又要有一篇「我有投票單為什麼不讓我投票呢?」

米米 (未驗證) ・ 2008/03/23 04:34

這種行為才是真正的選舉「奧步」

我覺得應該說:也是
才對吧...

大家立場很鮮明喔
不要太狂熱了,他們都只是政客,絕對不是你們心目中的偉人
醒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