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台灣的婚喪禮俗 (一)
很多民意代表,在婚喪大事上的簽名次數,比他在議會簽到的次數還多,而且憑這個就可以連任。民代和官員,為此疲於奔命,
改革台灣的婚喪禮俗 (一)
習俗都有他的道理,但是社會改變了,習俗也應該隨著調整,否則人就被『習』給綁『俗』了。很久以前討論過這樣的話題,可能是存在老舊作廢的電腦裡,找不到了。
以前社會貧困,發生特殊事件時,如果沒有親朋好友鄰居的互助,一般人突然面對超乎平常的大額開支,很難過關,無論好事壞事都是如此。婚喪大事總要包個紅包白包,深究起來,這就像以前民間的互助會(標會)一樣,互相幫忙、機會均等『總有一天輪到你』。
喪事較容易理解,以前貧困人家連棺材都有困難,所以街坊間都知道誰是大善人,棺材店平常就會接受這些慈善人士的善款捐助。聽說我的阿祖以前也很有錢,就常作這樣的事,有人說他是棺材店的主顧。白包習俗,一定和棺材本有關。
富裕人家門當戶對,面子問題,辦喪事時竟然也有人包很大金額的白包。近年來,有越來越多的人,將後事的結餘款或白包,全額都捐給慈善機構,這當然是值得讚許,但是根本上,應該從白包的意義上重新認知。經濟有困難的,理當相助,但是不需包的就不要包,或另設一個捐款箱,收集起來的總額用亡者的名義捐出,端正習俗。
不過,這樣的想法遇到了障礙,因為辦喪事變成一件非常可怕的大費用,靈骨塔變成財團斂財致富的商品,貴到離譜,政府卻是毫無作為,看著他坐大。辦喪事變得像夢想家,奢華蓋過了追思的心意。商場巨賈辦的喪事更是如此,黑道一樣,一大堆人前來『捧場』,和死者根本不相識,來,只是給生著作個面子。很多民意代表,在婚喪大事上的簽名次數,比他在議會簽到的次數還多,而且憑這個就可以連任。民代和官員,為此疲於奔命,這樣的陋習如果不能從官方改起,社會風氣不可能改變。
在大都會區,婚禮喜宴也已經成為一件負擔,將另為文探討。
公民記者 謝明海 2012-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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