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法學者呼籲:政府的服務要讓人民有感 人民納稅才甘心
稅法學者呼籲:政府的服務要讓人民有感 人民納稅才甘心
【記者林非/台北報導】台北商業技術學院財政稅務系副教授黃士洲於101年10月18日參與由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社團法人中華人權協會、台灣大學法律學院財稅法學研究中心主辦的「財稅正義」圓桌論壇表示,他比較德國與台灣稅制,雖然台灣稅率遠低於德國,但因台灣民眾對政府無感,不願多納稅讓政府浪費,寧可把錢留在身邊,他呼籲政府應先把賦稅制度弄好,讓人民有感,人民才會甘心繳稅。
黃士洲表示,台灣營業稅率5%,德國的營業稅是19%,他曾經詢問德國人,稅率很高會不會繳的不甘願?德國人回答:「不會!因為都看得到」,除了在收據上看得到繳了多少稅,另外政府的服務也看得到,譬如從幼稚園到大學的學費是免費,幼兒出生每個月還可有260歐元的津貼,他們認為政府是人民的代表,繳了稅最後還是回到人民的身上。然而在台灣,人民繳的稅是看不見,二聯式發票看不到繳的稅金,政府解釋這是稽徵技術,讓人民看不到在繳稅,才不會感覺痛;政府服務也看不見,幼兒撫養特別扣除額每年25,000元,還限制4%或12%的邊際稅率才可以扣除,換算成補貼每月才250元,金額少到幾乎看不見。其他如私人醫院居家看護不可列報扣除,近日大法官才解釋違憲,另外薪資所得者無法扣除成本費用,與執行業所得無一致性認定等等,也是看不到政府關心人民的生存權保障。黃士洲呼籲:政府的服務要讓人民有感,而不是用提高稅率讓人民有感。
根據中華人權協會所票選出的台灣最需解決的賦稅人權問題前三項「稅務機關行政權過大,任意曲解所得性質」「訴願制度只是擺著好看,行政救濟形同虛設」及「法官不熟稅法,行政法院等同敗訴法院」,黃士洲表示人民得不到正義,最後要靠大法官釋憲,這是一條漫長的路,一千個人大概只有五個人會走到終點,九百九十五個半路都放棄了。從稅單核課出來到復查、訴願、行政法院一二審,所有的人都在做白工,當中浪費多少人民付薪水給公務人員的稅金。
黃士洲表示稅官無法依法行政是因為能力不夠,他分享自己在學校的經驗,他說這些學生有一半是未來的基層稅官,但因為缺乏法律訓練,學習稅法也只要法條背好、選擇題作對、簡答題作好,不需要思考,這樣所培養的基層稅官,在處理稅務案件時,只會問「有沒有上級規定,有規定就按上級」、「有無被檢舉圖利納稅義務人」,所以當他們要承擔課稅壓力、上級壓力、被檢舉圖利的壓力又缺乏法律的支持時,只好完全聽命上級指示,告訴納稅人如不服可以走行政救濟。結果到行政法院更糟,法官沒有稅法素養,更是離譜的傾向稅務機關,連判決都照貼稅務機關答辯書,根據律師公會統計70~80%都是照貼,人民怎麼可能得到正義?
黃士洲表示,反觀德國有專門的稅務學校培養中階的稅務人員,除了2年的稅務學習還必須加上1年的實習,除了有完整的實務工作經驗,更有法律的基本能力。在學學生要學八科,其中有六科是法律(含稅法),一科財政、經濟、會計學,最後一科是溝通與團體合作;而高階稅務官只有律師及法官才能擔任,要代表稅務機關出庭也要有律師資格,還要有兩到三年的經驗,也因此在稅務法庭的開庭就會非常的專業。另外稅務案件審理時有3位專業法官,加上2位平民百姓開庭,突顯了貫徹法院的判決必須有平民參與才是合乎憲法的基本原則。然而反觀台灣,所有的稅務案件政府認為人民不需要參與,只要乖乖的接受法官的裁判就是對。
圖 台北商業技術學院財政稅務系副教授黃士洲比較德國與台灣稅制,呼籲政府應先把賦稅制度弄好,讓人民有感,人民才會甘心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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