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個臉書頁面看到一則很普通的訊息,很單純的一個到南投清淨民宿出遊打卡的PO文,上面寫著:跟堂哥跟○哥小喝。地點在南投縣清境山居湖畔民宿,接下來的:殺生喔!底下的圖片讓人怵目驚心,一隻山羌就這樣被剝皮宰殺,即將成為人類桌上的美食佳餚。隨後的臉書訊息出現一盤剛上桌的肉還冒著煙,如果是你,看到這盤肉,吃的下去嗎?
公民記者循線找到這家民宿的網站,上面大剌剌的標示出仁愛鄉警察局電話。
山居湖畔民宿 電話:049-2801080
地址:南投縣仁愛鄉春陽村龍山巷3鄰67號
仁愛鄉警察局電話:049-2802204
農委會林務局保育組組長管立豪表示,依《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未經事先申請許可,任意宰殺野生山羌屬違法行為,可依法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併科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但山羌屬可合法飼養的野生動物種類,飼養者可合法販售、宰殺,且沒有管制飼養數量,法規僅規定不得違法宰殺野生山羌,若接獲民眾檢舉,仍得先釐清業者貨源,才能確認是否違法。
無論是否違法?不管是野放還畜養!我們可以選擇要不要去消費!並抵制這樣的店家!
山羌
目 名:
ARTIODACTYLA(偶蹄目)
科 名:
CERVIDAE(鹿科)
學 名:
Muntiacus reevesi micrurus
別 名:
羌仔、黃麂、麂子
《型態特徵》:
體背暗黃褐色,吻及額暗褐色,額內緣至角基內側各有一黑色條紋。雄羌具不分叉短角,每年會脫落重長,角基部隆起,上犬齒發達。雌羌無角,僅具骨質隆起。
《生態習性》:
鳴聲似狗吠般的一連串短促叫聲。草食性,食物以細葉幼芽及嫩草為主。
《保育等級》:
其他應予保育
《特有性》:
臺灣特有亞種
PeoPo 討論區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
請問一下記者有實地去採訪過民宿主人或客人嗎?
其實這樣的處理山羌方式在原住民部落是正常的啊
講白了就是這個報導是在報導說 這樣的方式很血腥
而且影片也沒有標述說 小心觀看什麼的 若不了解原住民文化的人當然會誤解啊
事實的真相是不是民宿的「菜單上的肉」還是只是客人的自己的東西
還是民宿自己養的?
然後記者也沒有提供相關的法條
只是去訪問一個政府官員(農委會林務局)
請記者在報導這類的新聞要小心求證
報導最後提到的:
農委會林務局保育組組長管立豪表示,依《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未經事先申請許可,任意宰殺野生山羌屬違法行為,可依法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併科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但山羌屬可合法飼養的野生動物種類,飼養者可合法販售、宰殺,且沒有管制飼養數量,法規僅規定不得違法宰殺野生山羌,若接獲民眾檢舉,仍得先釐清業者貨源,才能確認是否違法。
說明的正是您所提的「相關的法條」感謝您的指教。
請瀏覽~中華全人社區公供服務聯播網http://beauty.pchome.com.tw/myroom/topbos101~裡面有警察魚肉鄉民的真相
山羌屬可合法飼養的野生動物種類,飼養者可合法販售、宰殺,且沒有管制飼養數量,法規僅規定不得違法宰殺野生山羌,若接獲民眾檢舉,仍得先釐清業者貨源,才能確認是否違法。
純素世界,世界和平
除了這個最基本的條件外
用其他方式談保育,都是緣木求魚,都是隔靴搔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