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僕不存在中華民國?
民進黨版本的「廣電三法」修正案中,有關「反媒體壟斷」條款,NCC主委石世豪在初審時不做表態,前晚代表NCC發言的法務處處長謝煥乾形容初審草案「粗糙」,對於立院準備要在一天內完成二、三讀感到「訝異與無奈」,造成府院急踩煞車。
筆者看到立法權的徇私與行政權的苟且,如同證所稅修法中,財政部長張盛和所言:「先求有再求好」一般,人民的權益在這場修法鬧劇中完全看不到被尊重,難怪監察院長王建煊會說:「公僕兩個字不存在中華民國」。
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理事長陳志龍在「台灣國際兩公約總體檢」圓桌論壇表示,目前是行政(立法)機關他有人權,我們(人民)没有人權;他是大人物,我們是小人物;他是somebody我們是nobody。馬總統元旦祝詞指出,要做對人民、對國家有利的事,政府由上到下都要秉持「多做多對,少做少對」的觀念,筆者認為應該再加一句:「不做不對」,如此人民的權益才能受到應有的保障。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