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主內容

第321集 還地於林vs.還地於農

2013/04/18 18:23
2,499次瀏覽 ・ 1次分享 ・ 0則留言
PeoPo推 1
檢舉

        林務局南投林管處於日前在國姓鄉公所召開「出租造林地逾期未續約案件處理規範」說明會,針對土地安全無虞而違規栽種果樹的農民,目前有彈性措施,林務局認可現存的違規果樹,不必砍除,但林農必須在今年6月底前簽訂短期契約,規定在民國104年底完成間植造林每公頃600株,檢測合格方可辦理換約9年,若租地內有違規的作物、建物,承租人可切結放棄該部分,就剩餘的合法使用區域換訂9年租約,確保農民身份與農保資格。 

         目前全國約有三萬二千八百餘筆出租造林地,因遭林務局認定有違規作物、建物而逾期未能辦理續約,南投縣有四千多筆,農民可能因此喪失農民身芬與農保資格,引起許多爭議。

       農努聯盟理事長白仁傑建議坡度超過28.5度的宜林地,配合全面造林,28.5度以下的平緩地則開放耕作,希望透過定期稽核制度妥善管理監督,並由水保、森林、土壤方面專家學者籌組具公信力認證驗證單位,協助輔導農民取得認證,合法承租與使用國有土地。

        因此次村民大會節目期盼邀約林務局、委員和學者專家與在地居民,透過媒體平台以公開透明的方式,以國土保安水土保持為前提,兼顧原墾林農的耕作權益為目的,針對國土復育造林政策推動的必要性、林地續約的公平正義性,相互交流討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照片

主持人 陳美禎

 

來賓

林務局副局長楊宏志
委員 馬文君
農努聯盟南投分會長 林文才

  
跟您一起討論~還地於林vs.還地於農

 
102年4月19日星期五〉八點

敬請鎖定客家電視17頻道

發言應遵守發言規則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

  • 文章屬於開放討論空間,回應文章的議題與內容不代表本站的立場
  • 於明知不實或過度謾罵之言論,本站及文章撰寫者保留刪除權
  • 請勿留下身份證字號、住址等個人隱私資料,以免遭人盜用,本站不負管理之責
  • 回應禁止使用HTML語法

公民記者留言請先登入

公民記者留言請先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