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1集 還地於林vs.還地於農
林務局南投林管處於日前在國姓鄉公所召開「出租造林地逾期未續約案件處理規範」說明會,針對土地安全無虞而違規栽種果樹的農民,目前有彈性措施,林務局認可現存的違規果樹,不必砍除,但林農必須在今年6月底前簽訂短期契約,規定在民國104年底完成間植造林每公頃600株,檢測合格方可辦理換約9年,若租地內有違規的作物、建物,承租人可切結放棄該部分,就剩餘的合法使用區域換訂9年租約,確保農民身份與農保資格。
目前全國約有三萬二千八百餘筆出租造林地,因遭林務局認定有違規作物、建物而逾期未能辦理續約,南投縣有四千多筆,農民可能因此喪失農民身芬與農保資格,引起許多爭議。
農努聯盟理事長白仁傑建議坡度超過28.5度的宜林地,配合全面造林,28.5度以下的平緩地則開放耕作,希望透過定期稽核制度妥善管理監督,並由水保、森林、土壤方面專家學者籌組具公信力認證驗證單位,協助輔導農民取得認證,合法承租與使用國有土地。
因此次村民大會節目期盼邀約林務局、委員和學者專家與在地居民,透過媒體平台以公開透明的方式,以國土保安水土保持為前提,兼顧原墾林農的耕作權益為目的,針對國土復育造林政策推動的必要性、林地續約的公平正義性,相互交流討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照片
主持人 陳美禎
來賓
林務局副局長楊宏志
委員 馬文君
農努聯盟南投分會長 林文才
跟您一起討論~還地於林vs.還地於農
102年4月19日〈星期五〉八點
敬請鎖定客家電視17頻道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