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沒有善心人士願意成立以服務為目的的養護機構?子欲養而力不逮
子欲養而親不在的遺憾,不夠看!
子欲養而力不逮,才真叫痛!
陳忠義:我的老媽
http://newtalk.tw/blog_read.php?oid=18473
看別人中風的老媽在家奉養,想想自己的老媽卻是在養護所,真是悲從中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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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起於老媽中風住院,今天我剛從養護所回來,心情鬱卒,因為被養護所斥責要我解約!原因是好幾次我到了養護所,看到他們將老媽仍然放在輪椅上,不讓她上床休息,只因為他們認為:我可能會要求他們將老媽從床上再抱到輪椅上(給她吃東西),要多一次工。第一次為了沒在老媽坐輪椅二個多小時後,沒放老媽上床起衝突時,他們要我自己抱抱看,多抱一次上下床,有多累!我推老媽出去,請陌生人幫忙搬動老媽,很少有人拒絕,在付費的養護所,卻被嗆自己抱抱看!這是什麼世界!我也不是不願意自己抱老媽,在做復健時,我都請老師不要幫我,只在危險時出手,因為我希望建立自己抱老媽的能力,但是我也擔心,萬一失手時我會不能原諒自己。所以我還是請養護所幫忙,不敢自己動手。
已經好多次老媽被放在輪椅上等著我的到來,我要求他們不要管我什麼時候到養老院,坐輪椅的長者尤其是不會動的中風患者,兩個鐘頭要換姿勢是鐵律,否則會有壓瘡,老媽的壓瘡還未完全好,又用這樣的心態讓我很不能接受!今天又是這樣的情形,讓我很是自責,我有種讓老媽受罪的不孝感!深深的自責讓我情不自禁嚎啕大哭!養護所的反應是不能接受就請解約,不歡迎這樣的家屬!
為何不能讓老媽轉到其它的養老院!
問題是養老院因為新法規,很多機構無法符合而關閉,使住家附近原有機構大幅減少,我老媽現在的這間養老院,站在賣方市場不需要有服務的概念。僅僅要求多抱起來一次坐在輪椅上都不可得!上次去醫院看病回來超過中午12點,家族管理人員說要2點半以後才可回來,免得耽誤到他們人員的休息。當時愣住了不知該如何回應,被他們數落一番。下午再去時,我說下次我會推輪椅到警察局,拜託警察讓我們在裡面休息,他們後來才改口,說看病可以通融。
至於為何不自己帶回家照顧?因為其它親人都投反對票,民主制度,要服從。且嫁出去的女兒,能作的就是多去養老院多陪陪老媽,至少我的情形是這樣。
說了這麼多,是想要請善心人士,如果有人有大些的房子,可以成立私人養老院,真正做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讓老者有尊嚴的所終!我想既然大家都希望能長壽,總有一天會倒下來需要照顧,如果由發自內心慈悲人士所成立的養老院,一定會愛心滿滿!
也許大家會想,可以找有口碑的公立養護所送去吧!也不一定,公立機構終究是公家辦的,不一定是出自愛心,當初證嚴法師的一攤血的故事,造就了今天的慈濟,就是例證!不管公私立,只要沒有『愛』,一切免談!
侍病如親!空話而已!
上次有朋友有需求,我帶她去看附近的養護所,她認為還是公立的有保障,她的長者是跌倒摔到頭部,跌倒前二個月剛檢驗出有胃癌,但因為不想開刀,不知是第幾期。出院後住到教學大醫院附設養護機構,她每天去看護,住進去不到一個月,無預警往生,醫院不願開死亡證明,因為送到醫院已經沒有生命跡象,後來用了葬儀社的醫院開立的死亡證明,才得以安葬。因為家屬不願解剖找出死亡真相,讓遺體損傷。
以上建言,請善心人士斟酌,如能在台北市設立小型私人養護所,將成功經驗分享,成為連鎖機構,讓所有長者可以在家附近老化,是大功德一件。
將來這些善心人士自己用不上更好,可以嘉惠很多有需要的人。就像買保險一樣,買了保險,希望自己有生之年都不需要申請理賠。
以上親身經驗,請大家參考。據說臺灣往生前臥床有八年之久,不知是真是假?提早準備,是為所有人包括自己作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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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進國家也面臨老人照護問題,臺灣有沒有可能發揮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精神,做出典範?
Elderly 'suffer from poor home care'
http://www.bbc.co.uk/news/health-21430956
Viewpoints: Caring for the elder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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