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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立國精神的奧意 林佳谷教授由流行病學出發歌詠『美國開國三賢』

2013/05/08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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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奇寶寶2013-05-05早上參加慧行盃分齡游泳比賽,結束後去看老媽,吃完午飯,趕去聽下午場的中華自然醫學教育學會的學術研討會,其中有一場是台北醫學大學公衛系退休教授也是該學會的監事長林佳谷先生的演講,講題是美國開國三賢,越聽越引人入勝!

由一位醫學院教授的眼光,看美國建國時期的歷史,從流行病學及公共衛生的角度,看到不同的意涵,真是大開眼界。

整個演講內容都非常精彩,因為是付費演講,不方便照相及錄影,但聽到最後的內容,我向主辦單位提出照相的需求,得到同意後,拿出手機從最側邊的位置移到銀幕正前方。先是照相後來又擅自錄影,都沒有人干涉。果不其然,林佳谷教授經過聯繫,將簡報檔及尚未出版的全文都寄給我刊載,真是感恩。

整個演講內容轉載在文末,太精彩了,我喜歡!全文8852字,可以泡壺茶,慢慢看。。。

簡報檔:

http://www.slideshare.net/tchang101/ss-20802808

 

 

林佳谷教授提到放血治療(全文轉載在文末):

 

放血(blood letting)的醫療處置導致了華盛頓的死亡,是自然療法值得正視的一項問題。東西方自古以來皆視放血是一種民俗療法。由於放血是一種侵入性的醫療行為,根據今日台灣衛生法規,視它為非民俗療法,依規定必須由合格醫師來執行。放血療法雖有一針見血立竿見影的療效,但如果不了解「五奪不可瀉」、「血虛體質不可行」、「取正確經絡穴道」、「用針在皮膚淺表部或靜脈血管」等原則,只是少量的出血而不是血流成河,以及消毒、止血等基本常識,常會有醫療過失的後遺症發生。一般說來十八世紀西方醫學仍處於傳統西方自然療法的時代,希望藉放血重拾體內的四體液平衡。為了處理華盛頓的急性喉頭炎,認為放血有必要,但這時如果忽略了放血的穴位與血量,就易造成大量流血的後果。而這種侵入行為,更不是一位受風寒精疲力竭,血虛體質的病人所能承受的。西方的放血醫療行為一直要到十九世紀,經過統計比較分析後,Pierre Charles Alexandre Louis (1787~1872)認為放血療法之害處大於益處。至此,也開創統計學在醫療效果評估上的先河。死於1790年的富蘭克林,聽說也與Benjamin Rush所信奉的「放血」療法有關,是敗筆一件。

....從華盛頓的死因,我們衍生出「放血」的議題,除此之外,華盛頓的表情總是不苟言笑地抿著嘴,據牙醫學報導,這與他的牙齒毛病有關。而他在17~18歲時在西屬印度群島感染了天花一事,造成他嚴重的痲臉,不禁讓人聯想清朝康熙皇帝玄燁(1654~1722)八歲時承襲皇位,乃因他幼時得過天花,已有免疫力,皇帝不早夭是大清帝國的幸事。

又,華盛頓從西屬印度群島處染得天花一事,可以讓人做一次醫學史的複習。天花、痲疹(measles)、流感(influenza)等熱病是歐洲大陸久有的傳染病,歐洲人較有免疫力,新大陸印地安人則無。入侵者帶來美洲新大陸地區,最初是西班牙探險家Hernán Cortés(1485~1547),在1519入侵墨西哥之前先把熱病傳染給西屬印度群島印地安土著,再以被感染的病人當作生物戰劑,丟入城內,人死無戰鬥力,輕易地攻取下墨西哥Aztec王朝。所以這是華盛頓感染天花的原由,也是日後引進黑奴的原因,因為當地土著已沒有足夠的體力來當奴工,於是非洲西岸的金絲雀島(Canary Island)成了黑奴販賣與輸出中心,送往美洲。不過,大病不死並沒有因為痲臉而影響了華盛頓的貴氣,如康熙皇帝一樣,他當上了美國首任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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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929 美國文化心中自有神明,不是只有一個神!

http://www.youtube.com/watch?v=3bvquZGR-KQ&list=UU2-hb16bpY6-z2TFsIw3kzw&index=7

 

 

2. 1930美國重要立國精神─共濟會

http://www.youtube.com/watch?v=MycreSq0WtY

 

 

3. 1931 美國國璽隱藏的奧意

http://www.youtube.com/watch?v=53ymXzhW1Qk

 

 

林佳谷教授近年來發表的文章:

http://www.tnmeo.org/papers.aspx

林佳谷教授最近的演講活動海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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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美國開國三賢
Three Sages of the U.S. Founding Fathers
林佳谷 台北醫學大學公衛系退休教授
Jan. 12, 2013

一.前言
《大英百科全書》以華盛頓(George Washington)、富蘭克林(Benjamin Franklin)二人為美國開國之數一數二傑出人物;而《世界百科全書》(‘World Book’)在介紹富蘭克林時,認為除了傑弗遜(Thomas Jefferson)外,無人能出其右。基於此,對馳騁疆場的華盛頓將軍、無冕王的富蘭克林與奠定民主哲學思想的傑弗遜三人應是美國開國的重要人物,不但開疆闢土,並樹立典範,可以賢人(sage)尊稱之。三人軼事略述一二,並衍生出一些相關醫學議題,如放血、天花、避雷針、DNA鑑定、醫療自由權與十八世紀的美國自然療法等。

二.喬治.華盛頓(George Washington, 1732~99, presidency 1789~1797)
這位美國國父,首任總統,少年時代並沒有什麼偉人跡象,甚至讓人覺得有點愣愣的,竟以斧頭砍了他父親的櫻桃樹,不過卻換來了誠實的美譽,這件事應該在他11歲父喪之前。稍長,在異母長兄監護下,從維農山莊(Mount Vernon)的粗活、土地丈量員的工作,在大自然的歷練中,健全了身體,增強了心智。16~19歲間,隨兄到西屬印度群島(West Indies),被感染了天花(smallpox)並留下了痲臉。長兄逝世後,從20歲(1752)起就掌管了30,000多公頃的農莊,從這裡自然產生保護家園的使命感。在獨立革命之前,23~26歲間為英軍與法軍作戰,26歲以准將銜辭去軍職,27歲與寡婦丹德里奇結婚(Martha Dandridge Custis),需兼管額外的農莊,據云,他生前所擁有的土地面積維吉尼亞州Virginia有70,000英畝,西維吉尼亞州W. Virginia有40,000英畝。今日的維州.阿靈頓國家公墓(Arlington National Cemetery, Va.)占地400英畝,應是來自這一片土地。

這個大地主來到不惑之年,認為美洲殖民地應有獨立自主不受英國議會的指使,獨立革命之決心油然而生,在42歲時(1774年)提議擬以自己財力出錢招募1,000名戰士,並親自帶領他們前去支援波士頓,並參加了1774,75’,76’年幾次的費城大陸會議(Continental Conference, Philadelphia),並在1775年6月15日被推舉為大陸軍總司令(Commander of the Continental Army, Continental Congress),主張徹底與英國分離。1776年6月4日大陸議會正式簽訂了獨立宣言(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當時大會主席是John Hancock。

英、美戰爭過程,初期的小規模戰役互有輸贏。由於各界尚有搖擺不定,與英國臍帶難以割捨的曖昧態度,朝、野的共識與全力支持不足,終有了費城.福吉谷(Forge Valley, Philadelphia ,Pa.)的困境,在嚴寒、缺衣、飢餓、疾病、補給和運輸不足、國會的漠視、社會的責難等惡劣條件下,大陸軍11,000人中有3,000人死亡。這當中,如果不是華盛頓的堅強意志與遠見卓識,就如歷史學家房龍先生,《人類的故事》作者(‘Story of Mankind’ by Hendrick Willem van Loon),書中指出,他手持的那把劍,是末代騎士的最後一把寶劍,與死守非洲蘇丹.卡爾頓城(Khartourn, Sudan, Africa)的英國戈登將軍(Gen. Charles George Gordon, 1833~1885)精神一致,寧可斷頭,也不會捨去把生命託付給他的人民。

就在這堅持中,1778年春末,法、美結盟條約的簽訂(“The Treaty of Alliance with France , 1788”,時當法王路易十六時代),於是財政與軍事援助漸趨豐富,大陸軍又漸形成一支強大軍隊,終有1781年10月19日英軍司令在維州.威廉斯堡(Williamsburg, Va.)的全面投降。1789年4月30華盛頓(57歲)在紐約聯邦廳(Federal Hall)宣誓就職首任總統。華盛頓領導革命作戰成功的個人因素,史學家認為是有資源(resourceful,他本人是大地主,後來又得到法國之軍援)、嚴厲自我鞭策(a stern disciplinarian)與一統的堅強、可令人依恃的意志(the one strong dependable force for unity)。他放棄第三任的連任(第一任1789~1793,第二任1793~1797),樹立了不眷戀、不世襲的獨夫專權(事實上他沒有子嗣),讓別人也有服務的機會。不過他認為以無私的心情,為創建一強大美利堅合眾國而努力,所以傾向於聯邦一黨的體制(Federalist Party),而不喜歡人多嘴雜,有分贓意味的兩黨與多黨制度(Bi-partisan),前者以他的財長Alexander Hamilton(1757~1804)為首,後者以後來的第三任總統Thomas Jefferson為首所提倡的民主共和黨Democratic - Republican Party。在此順便一提的是,Hamilton死於與第三任副總統Aaron Burr的決鬥中;聯邦黨維持的時間不久,僅35年(1789~1824),今日之共和、民主黨是從Jefferson所提出的民主共和黨再分出去的。

華盛頓於1797年卸任第二任總統公職,同年3月回老家維農山莊,歸隱山林。1799年12月12日在一次騎馬巡行其廣闊的莊園回程中遇風雪雨淋的吹打,歸來時已精疲力竭,引發了急性喉頭炎(acute laryngitis),在大量放血的處置(bled profusely),經過兩天的折騰,於1799年12月14日過世,享年67歲,舉世同悲,包括英、法。在美國北部維吉尼亞州的十二月冬天,應該屬於寒冬,這回他的輕舉行徑,有點類似小時砍櫻桃樹的行為,而傷害了自己。騎馬外出,輕忽了寒冬下的保暖與驅寒是問題的起因。風雪中歸來,這時若能先來一碗熱粥與薑湯一定好多。風雨無阻的晨運者或登山客,可引以為鑑。

放血(blood letting)的醫療處置導致了華盛頓的死亡,是自然療法值得正視的一項問題。東西方自古以來皆視放血是一種民俗療法。由於放血是一種侵入性的醫療行為,根據今日台灣衛生法規,視它為非民俗療法,依規定必須由合格醫師來執行。放血療法雖有一針見血立竿見影的療效,但如果不了解「五奪不可瀉」、「血虛體質不可行」、「取正確經絡穴道」、「用針在皮膚淺表部或靜脈血管」等原則,只是少量的出血而不是血流成河,以及消毒、止血等基本常識,常會有醫療過失的後遺症發生。一般說來十八世紀西方醫學仍處於傳統西方自然療法的時代,希望藉放血重拾體內的四體液平衡。為了處理華盛頓的急性喉頭炎,認為放血有必要,但這時如果忽略了放血的穴位與血量,就易造成大量流血的後果。而這種侵入行為,更不是一位受風寒精疲力竭,血虛體質的病人所能承受的。西方的放血醫療行為一直要到十九世紀,經過統計比較分析後,Pierre Charles Alexandre Louis (1787~1872)認為放血療法之害處大於益處。至此,也開創統計學在醫療效果評估上的先河。死於1790年的富蘭克林,聽說也與Benjamin Rush所信奉的「放血」療法有關,是敗筆一件。

放血療法又名刺血療法,古代稱為「啓脈」刺絡,用鋒利的三稜針刺入絡脈,皮膚淺表部或靜脈血管,使之流出適量血液,達到瀉熱、急救、止痛、消腫、鎮靜、回陽救逆等醫療作用。在SARS瘟疫期間,當病人發燒卻不得用一般解熱劑時,在適當穴位上放血有退燒之效的報導。以上華盛頓之死於放血療法,P.C.A. Louis之統計學證實放血之弊大於利,以及今日之醫療行為管理等,對民俗放血療法(blood-letting folk medicine)有不發揚、不鼓勵的貶抑傾向。事實上,在辨症、論治下行刺絡放血,它本身也是中醫醫療上的一個好急救方法。雖管制,但今日有人還樂於此道,認為對「三高」(血壓、血脂、血糖)的緩解與血紅素濃度偏高者有幫助。近日在網路上有藝人之「哈血潮」,希望借放血「放出美麗與健康」,同時並加進了一段「華盛頓也曾因感冒發燒而放血」的斷章取義文章。不知情者還以為因放血而治好了華盛頓的病,殊不知恰得其反,因放血而要了他的命。

從華盛頓的死因,我們衍生出「放血」的議題,除此之外,華盛頓的表情總是不苟言笑地抿著嘴,據牙醫學報導,這與他的牙齒毛病有關。而他在17~18歲時在西屬印度群島感染了天花一事,造成他嚴重的痲臉,不禁讓人聯想清朝康熙皇帝玄燁(1654~1722)八歲時承襲皇位,乃因他幼時得過天花,已有免疫力,皇帝不早夭是大清帝國的幸事。

又,華盛頓從西屬印度群島處染得天花一事,可以讓人做一次醫學史的複習。天花、痲疹(measles)、流感(influenza)等熱病是歐洲大陸久有的傳染病,歐洲人較有免疫力,新大陸印地安人則無。入侵者帶來美洲新大陸地區,最初是西班牙探險家Hernán Cortés(1485~1547),在1519入侵墨西哥之前先把熱病傳染給西屬印度群島印地安土著,再以被感染的病人當作生物戰劑,丟入城內,人死無戰鬥力,輕易地攻取下墨西哥Aztec王朝。所以這是華盛頓感染天花的原由,也是日後引進黑奴的原因,因為當地土著已沒有足夠的體力來當奴工,於是非洲西岸的金絲雀島(Canary Island)成了黑奴販賣與輸出中心,送往美洲。不過,大病不死並沒有因為痲臉而影響了華盛頓的貴氣,如康熙皇帝一樣,他當上了美國首任總統。附帶一提的是富蘭克林有幼兒,於四歲時死於天花,是他的憾事,也自責於沒有做好「種痘」預防。(註)(註:Edward Jenner之「牛痘預防天花」(cowpox and variolae vaccinae)的論文發表於1798年,所以這裡的「種痘」應屬民俗偏方。)

三 托馬斯‧傑弗遜(Thomas Jefferson, 1743~1826, presidency 1801~1809)
傑弗遜,美國第三位總統(兩任1801~1805,1805~1809),出生在富裕家庭,接受系列的正規教育,一生仕途扶搖直上,歷任律師、維州議員、州長、大陸會議委員、出使歐洲、國務卿、副總統、總統(連任)、重要法案之立法、創辦大學、建築設計等,享年83歲,真是名、利、權、壽、子孫等具備的好命(銜金湯匙誕生)與立德、立功、立言的成就。在南達科達州的總統山(Mount Rushmore, S. Dakota)有他的雕像,美鈔與錢幣上都有他的肖像與他所設計的維州豪宅Monticello。

他的墓碑上有他自己選定的銘文:「美國獨立宣言的起草人、維吉尼亞宗教自由法令的作者和維吉尼亞大學之父-托馬斯.傑弗遜安葬於此。」他是一位學術淵博的政治哲學家,加上精通多種語言、喜好音樂(拉小提琴,與妻鋼琴家Martha琴瑟合鳴)、有古典文學與哲學、數學、自然科學和建築藝術的素養,並注意到科學種田,以農立國的重要性,特別是有一份為公服務的心,積極參與獨立革命與建國立法的政務事。

除了墓誌銘重要三事外,在購買土地擴張國土與政黨政治的主張都有重大與長程的影響。在1803年,向法國拿破崙購得Louisiana州以西一片廣大的土地,使原本十三州的面積幾乎擴大一倍。

美國初期的兩位總統華盛頓與亞當斯(John Adams, pres. 1797~1801)都屬於聯邦黨(Federalist Party),這當中傑弗遜也參與了國務卿與副總統之要職,不過他認為一黨獨大的體制已超越了美國憲法所賦予的權利,並非只是「個人利益要服從國家利益」的專治。於是有別於當時以Alexander Hamilton為首的Federalist Party,Jefferson組織了民主.共和黨Democratic-Republican Party,並以此黨之名贏得1801年的總統選舉。1861年以後的共和與民主兩黨的角逐,乃從Jefferson倡議的Democratic-Republican Party分生出來的。美國獨立宣言(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 July 4, 1776)是美國與全人類的重要政治哲學典籍,在有了獨立宣言之簽署後,大家態度一致,一旦要被絞死,大家一起來(13州,56位簽署),榮辱與共,於是可以集結成軍與英軍對抗。當時費城大陸會議(Continental Conference, Philadelphia, June7, 1776)責成五人小組起草獨立宣言(包括後來的第二任總統John Adams,與Benjamin Franklin等人),並由當時來自維吉尼亞州的年輕代表,33歲的傑弗遜起草。英雄出青少年,傑弗遜在費城的一小屋(Market and 7th St.),以自己手做的可携帶型的小桌子工作,於六月底完成初稿。經過大會86次的修改,刪去480個字,留下1,337字而成定稿。其中對於英人與英王的「奴隸販賣制度的責難」內容不被同意。此宣言最可貴的精神強調在大自然法則與上帝所賦予的人權保障,云:“We hold these Truths to be self-evident that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 that they are endowed by there Creator with certain unalienable Rights , that among these are Life , Liberty , and the pursuit of Happiness, …”(人生來平等,造物主賦予人們以無可讓渡的生命、自由與追逐快樂幸福的權利…)。以上獨立宣言全文中,留下了印刷文字上的小瑕疵,有關「無可讓渡,無可取代」一字,最後定稿時是“in-alienable”。結果在印刷版時卻印成了“un-alienable”;又「廢除奴隸制度」與「醫療的自由權」(Dr. Benjamin Rush的提案註)不存在於宣言中,也是美中不足。獨立宣言簽署中,華盛頓名並不在其中。

註:Dr. Benjamin Rush(1746~1813)是參與獨立宣言簽署的賓州代表,他憂心若無憲法的約束與聲明,人們享有「醫療的自由權」,將會有「醫學是壟斷,無人是贏家」(Medical Monopoly, the Game Nobody Wins)的後果。他說:“Unless we put medical freedom into the Constitution, the time will come when medicine will organize itself into an undercover dictatorship.”(「除非我們有憲法確保醫療的自由,否則醫界遲早將會形成一股無形獨斷的勢力。」)
傑弗遜的政治哲學思想,除了受當時法國伏爾泰(Voltaire , 1694~1778)的啟蒙思想(the Enlightenment)、孟德斯鳩(Montesquieu , 1689~1755)的《法意》(Esprit des lois’, 1748)與盧梭(Rousseau, 1712~1778)的《民約論》(‘le Contrat social, 1762’)影響外,也有古典希臘哲學家的理論,如依壁鳩魯(斯)(Epicurus, 341~270B.C.)以及他的傳人,西羅馬詩人盧葵修斯(Lucretius, 94~55 B.C.)的「快樂學派哲學」有關。Epicureanism是「樂的追求」(“the highest good to be pleasure”)(註)(註:不是吃喝玩樂的Epicurism)與「免於身心痛苦與折騰」(“freedom from pain and emotional upheaval”)。

傑弗遜墓誌銘上之三大功績中的「宗教自由法令」,正是美國祖先血脈裏所深藏的「清教徒倫理觀」,為了宗教自由而有1620年的「五月花號」(Mayflower)漂洋過海,來到麻州的普利茅斯(Plymouth)。

傑弗遜的政治哲學思想,影響美國極為深遠,其中較著者有:每個人生來就有權利得到維持生活的財產與職業;每個人都有受教育的權利;每個人都有不可侵犯的自由。他制定宗教信仰自由法案,取消宗教上的特權和歧視。他反對奴隸制度,主張美國在1800年以後完全消除奴隸制度,但他的提案未獲通過。有關黑奴解放(Emancipation Proclamation , issued by Abraham Lincoln, 1863)一直要等到美國南北戰爭(the Civil War, 1861-1865)林肯時代。傑弗遜雖反對奴隸制度,但認為人種有優劣,黑人和白人難以和睦相處。在人權伸張,民運躍進的時代,黑人的地位也從Negro,轉變成Black,今日更以African American有根可尋的姿態表明身分,即佛.《華嚴經》的主旨:「以無礙眼等視眾生」,不可有分別歧視心Discrimination 。

DNA基因鑑定的科技出現後,在20世紀末期證實傑弗遜的六個孩子中(1男5女),至少有一個,或許全部,都是他在妻子Martha死後與其黑奴女僕Sally Hemings之所出。 真正實現了民族大熔爐,維吉尼亞州的Monticello山莊將有黑白大家族的熱鬧重聚。(詳見拙作《醫學史與自然醫學》,p.154, 1999)。

從以上兩位美國總統的軼事中,可以作一點比較:

 

 

 

 

出生

地點

死亡

年齡

結婚

年齡

子女

房地產

總統就職年齡與任期

華盛頓

1732

維州

1799

67

27歲

Martha

28歲

寡婦~1802

Vernon

山莊110,000

英畝

57,

兩任

傑弗遜

1743

維州

1826

83

29歲

Martha

24歲

寡婦,結婚十年後死亡

1男

5女

 

Monticello山莊

祖產375

英畝

57,

兩任

同異

11年

 

16年

 

都娶有錢,名Martha之寡婦

 

大/小地主

 

美國新大陸開展時代,似乎Martha瑪莎之名頗為女性所好,在麻州東南角甘迺迪家的別墅小島稱為Martha’s Vineyard ,美國民謠‘Old Black Joe’〈老黑爵〉(Stephen Foster曲)的歌詞中也有「Martha 永眠黃泉下」的內容。以上兩位先賢的妻子也都是取名Martha 。

四.班哲明‧富蘭克林(Benjamin Franklin ,1706~1790)
富蘭克林(以下有時以B.F.簡稱之)一生軼事多,勤勞、節儉、道德規範、熱心公益是美國的開國精神,特別是清教徒(Protestants)的血脈;也是儒家《大學》八條目實踐的典範,是〈大學‧經一章〉「修身」一詞(「自天子以至於庶人壹是皆以修身為本」)的樣本。禮失求諸野,反而是在美國富蘭克林身上找到了「養天地正氣,法古今完人」的那位可以作為宿昔典型的賢者。從多種角度都可以做為勵志的榜樣,這當中不妨借用華盛頓總統一封對B.F.之讚美信(1789年華盛頓就職首任總統,B.F.臨終前一年),表揚其一生為美洲移民之快樂(happiness),圓滿(well-being)與尊嚴(dignity)的奉獻,內容試譯如下:
“If to be venerated for benevolence,
If to be admired for talents,
If to be esteemed for patriotism,
If to be beloved for philanthropy,
Can gratify the human mind,
You must have the pleasing consolation to know that you have not lived in vain.” 對您仁慈的敬意,
對您才華的欽佩,
對您愛國的尊敬,
對您慈善的敬愛,
能使人心感滿足,
您將欣慰不留白。

時代才子傑弗遜也盛讚B.F.是十八世紀全美與全民之桂冠,世界因有B.F. 使這個時代更有光彩(“the greatest man and ornament of the age and country in which he lived”)。

為了留給子孫作參考,他從1771年,65歲時開始寫傳記,不停地寫,在1784年出使巴黎時也寫,在臨終前一年多1788年8月仍有他自傳內容的追述。如果能從他個人的自傳,《富蘭克林自傳》或20世紀最著名的傳記小說‘Benjamin Franklin, by Carl Clinton van Doren, 1938’,更能清楚這位平民偉人。以下重點乃希望將他生平中讓人感觸最深,心生共鳴的好事,略述一二並引起更多讀者的感受與獲益。在所有歌功頌德的讚詞中,法國經濟學家杜爾哥(Anne Robert Jacques Turgot, 1727~81)的拉丁文讚詞最為精闢有力:「他從天空抓到雷電,從專制者手中奪回權利」。(拉丁文:“Eripuit coelo fulmen sceptrumque tyrannis”(註)英譯:“He snatched the lightning from the sky and the scepter from tyrants.)(註:eripuit, to snatch away抓走;coelo, heaven天庭、天空;fulmen, thunderbolt雷電;sceptrum, scepter王權;tyrannis, 源自拉丁文tyrannus指monarch, sovereign, absolute ruler)以上這句話包含了B.F.的豐功偉業,他挑戰且戰勝了天上的雷神與人間的暴君,更清楚的說,乃指科學的閃電與電學、避雷針、以及參加獨立革命。全美就只有他一人簽署了美國立國最重要的四大文件、包括宣言(指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制憲(指The 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同盟(指The Treaty of Alliance with France)與終戰和約(指The Treaty of Peace with Great Britain)等,使美洲殖民地擺脫英國王權。

閃電、落雷(lightning and thunderbolt)的大自然威力,使它成為神話、宗教的最有權勢者,如北歐的雷神(Thor)、中東的耶和華即《舊約》中的上帝(Jehovah)、希臘的宙斯(Zeus)與華夏民俗信仰中的雷公。雷神的威力,在美國記錄是氣象(weather phenomenon)中殺人最多的一種,雖官方統計年平均死亡67人,傷300人,但相信落雷每年至少百人死亡,千人受傷,由於經常此種意外多屬零星,常被忽略。在美國1959~2003之落雷傷害統計:佛州Florida 425人,德州Texas 195人,北卡N. Carolina 181人,紐約州New York 136人。空曠郊區較都會區嚴重;當開車遇雷電時,好好躲在車內,車身會洩電,功勞並不在橡皮輪胎的絕緣。全球觀之,地球上一天約有44,000個雷暴,閃電超過800萬次,發生閃電最多的地區為地球緯度30°N~30°S間的地區。閃電使空氣中的氮氣被固定轉換成氨氮(nitrification),易被植物吸收成胺基酸的氮肥,功不可沒,但閃電使人畜傷亡,破壞建築物,引起森林火災,每年造成人類巨大損失。
早在電學大師出世之前,如英國的法拉第(Michael Faraday, 1711~1857)與美國的愛迪生(Thomas Edison,1847~1931),富蘭克林已作了電學(electricity)的研究,證明閃電是一種電(lightning is electricity)。在費城,1752年一次雷雨中,他放了一隻風爭,風箏上有金屬線(電阻小者如銅線),連結在地端的一枝金屬鑰匙上,結果鑰匙產生火花,証明雷擊是一種「電」,如此也可以作到雲中洩電,使之導入地裏,因而有了避雷針(lightning rod)的發明。將避雷針置於建築物的最高頂尖處,可以有錐型區的保護,即地面直徑相當於避雷針距離地面的高度,所涵蓋的體積範圍。

由於小小的一根避雷針就可以免去人、畜、建物在落雷下的傷害,於是有「預防勝於治療」的經典名言問世,“An ounce of prevention is worth a pound of cure”,原來過去在醫學、環境議題上的最重要格言(maxim)竟是來自富蘭克林的電學研究。除外,他尚有其它的研發與貢獻,如海灣的潮汐研究、夏日時光節約時間的倡議、暖爐等。對於專利的看待,他最瀟灑,也(大概)影響了居里夫婦對於鐳放射性研究成果的專利處置。本著站在巨人肩膀上的方便,過去已從前人獲得數不盡的恩澤,今世能為眾人多作些服務,是應該的,如「版權沒有,翻印不究」的大方與不計較。這與他的宗教信仰認知一致-「對人行善,為人類對上帝唯一的服務」。

富蘭克林克勤、克儉、心中有神明、熱心公益的所有舉止,從印刷工人開始,接觸讀書與寫作的機會充實自己,自律甚嚴並愛惜光陰。辦報The Pennsylvania Gazette(1729~1766)37年,發行《可憐的理查曆書》(‘Poor Richard’s Almanac’, 1733~58)25年,藉此媒體通路傳播訊息與善念。之外,在郵便、消防、治安、社區環境、醫院、圖書館、創設賓州大學等都有他十足的貢獻業績。所以他真是出類拔萃,幹一行像一行(a jack-of-all-trades and master of many)。

在美國建國上,華盛頓將軍在費城西北郊區福吉谷(Forge Valley, Philadelphia, 1778)受困時,後能有法國之軍援與財源使之解圍,並後來打敗英軍,原來都是富蘭克林在法國外交上的成功,法國前後共派出陸軍1.2萬人,海軍3.2萬人,這也是革命成功的要因。富蘭克林生長在麻州波士頓,17歲後離家到賓州費城去發展,成家立業,這兩個城市對他來說都有深厚的感情。在波士頓可以看到他的孩童時期牧牛種菜的大露天公園(Boston Common),也看到了他家人的墓園(他父母親安葬於Boston Massacre Cemetery。B.F.本人於1790過世後,與早他14年過逝的妻子Debora Read合葬在Philadelphia)。Boston公墓的墓碑上,B.F.記載他父母親的一段話很可作為今日薪資/獎金政論議題的省思參考:「他們婚後相愛地共同生活了55年。沒有財產,也沒有任何有薪俸的職務,靠了經久不懈的勞動和勤勉,以及上帝的保佑,他們維持一個大家庭,甚為舒適且擁有了13個兒子和女兒(B.F.是第15個,其下尚有2個妹妹)與7個孫子和孫女……。

富蘭克林很會理財,他遺贈給波士頓與費城各$5,000,需等100~200年後滾上了一大筆利息後才可開始使用。今日所見的波士頓科技學院Franklin Technical Institute與費城的科學博物館Franklin Institute,是他的$10,000蓋出來的。

世人對B.F.的尊容一點都不會陌生,在郵票與美鈔上都可看到他。大概是理財高手吧,所以百元美鈔就是他的肖像。美國幣制鈔票與錢幣之圖面設計詳見附件:Denomination of U.S. Currency, paper money and coins。

富蘭克林的睿智,在他發行25年普及於新、舊大陸的《可憐的理查曆書》(‘Poor Richard’s Almanac’, 1733~58)與個人手筆傳記中充份流露,例如:
 “An empty bag cannot stand upright.”
說明:「空無一物的袋子是難以站得筆直的。」
一個人在凍餓之中,難於始終忠實做事。即「衣食足而後知廉
恥」。
 “Early to bed and early to rise, makes a man healthy, wealthy and wise.”
說明:不止是「早睡早起身體好」,更可帶來致富,頭腦清楚。
 “He’s a fool that makes his doctor his heir.”
說明:heir是財產繼承人。自己才是真正為自己帶來健康的人,否則錢財只是憑空流入醫師口袋中。「節制」(temperance)是他從三十而立之時就制訂的「道德計畫」十三項目中之第一條,內容:「食不過飽,飲不過量,以及「貞潔」(chastity)中之少慾(除非為了健康和後嗣不行房事……)。他以為他的長期持續 的健康應歸功於「節制」,直到晚年仍舊留給他一個強壯的體格。
 “He that falls in love with himself will have no rivals.”
說明:自戀者「無敵」,不是仁者無敵,而是希臘神話中Narcissus的命運,自憐、自戀、自溺後化成水仙花的一個“Bumbler”。
以上少例,可見其主旨在教人勤勞(industry)、節約(frugality)與節儉(thrift)的美德。

五.結語
「時代在考驗我們,我們在創造時代」,從1620年清教徒(protestants)為宗教自由搭乘五月花號(Mayflower)來到新英格蘭(New England),從Plymouth, Boston立腳,開始有新英格蘭六個殖民地區(6 Colonies),漸漸擴及到Pennsylvania(PA), New Jersey(NJ), Delaware(DE), Massachusetts(MA), New Hampshire(NH), New York(NY), Connecticut(CT), Maryland(MD), Virginia(VA), South Carolina(SC), Georgia(GA), North Carolina(NC), Rhode Island(RI) 等共13 States,經獨立宣言(1776),獨立戰爭(1776~1813)而有美利堅合眾國。再經1803年的購買土地,使國土擴大一倍(1790年, 891,364 mile2;1803年, 831,321 mile2)。之後經過美墨戰爭、與印地安人之拓荒衝突,到最後的加州淘金熱、從蘇俄買下阿拉斯加土地(1867年,561,004 mile2)西部拓荒大遷徙與躍進,終有了從大西洋到太平洋的一統大國土(U.S. 國土總面積3,717,796 mile2)“from sea to shining sea”(出處:“America, the Beautiful”歌詞)。(附件)
在歐美方面,天道興衰運轉,由東而西,從埃及、希臘、義大利而來到法、英,接著又跨過英、美間的大西洋來到美洲大陸。「域中有四大,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道德經》25章),縱使有大道之輪轉趨勢,也要有扛起天命的人來實踐與完成它,並樹立典範。華盛頓、傑弗遜、富蘭克林三人被尊為美國開國三賢,當之無愧,恰得其所。如果沒有他們三人,今日的美國又會是怎樣的面貌?
清朝巡撫沈葆楨詠鄭成功的詞句,若將「遺民」改為「移民」用在對美國開國三賢之歌詠,也非常適宜。今謹以:「開萬古得未曾有之奇,洪荒留此山川作移民世界,是創格完人」,作為本文之結語。

參考資料
1. 大英百科全書:George Washington, Thomas Jefferson, Benjamin Franklin, lightening and lightening rod, Alexander Hamilton, Benjamin Rush, Epicurus, Lucretius, etc.
2. World Book: Benjamin Franklin, Boston
3. 富蘭克林自傳
4. World Almanac and Book of Facts/Time Almanac: U.S. Presidents, U.S. Currency,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America, the beautiful”, Territorial Expansion, e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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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 George Washington 圖2 Thomas Jefferson
  
圖3 Benjamin Franklin 圖4 Alexander Hamilt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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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5 Benjamin Rush 圖6 Pierre Charles Alexandre Louis

圖7 放血成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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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8 台灣民俗放血療法(Source:自由時報1999, 1, 27)

圖9 Edward Jenner 與天花種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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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0 獨立宣言起草(油畫John Trumbull, 1756-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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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1 傑弗遜山莊Monticello, 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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