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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遊民洗澡問題的第二封信

2013/06/26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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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遊民洗澡問題的第二封信

這是剛剛寄到台北市市長信箱,有關遊民洗澡問題的第二封信,以及市長信箱收件的確認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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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政府 郝龍斌市長 你好

主旨:市長信箱回應問題的建議和再質疑
說明:社會局局長江綺雯102.06.24北市社工字第10238996000號請參照

一)我是從奸商退休的老人,我有足夠的閒暇時間、經驗和手段處理疑難雜症,因此,建議市府責成承辦單位實問實答,以免浪費公務員更多時間。一封滿意的答覆可以省去後續沒完沒了的公文往來。這不是恐嚇,這是善意提醒和建議。

二)北市社工字第10238996000號回函稱:『本局已連結民間單位共同提供服務』。遊民問題並非本人201306-13寫給市長信箱的陳情函才開始發生的,社會局長所言『已連結民間單位』是2006年郝市長就職後就連結?還是2013/6/13之後開始連結?

三)請社會局提供他所連結的民間單位之電話和地址,以便通知遊民前往利用盥洗設施,改善其個人衛生和台北市帶給國際遊客的社會觀感。

四)北市社工字第10238996000號回函又稱:『本市各區社會福利服務中心亦針對區域特性運用在地資源提供遊民盥洗服務』。請問何謂區域特性?請問有哪些具體的在地資源?請告知電話和地址,以便租用交通工具協助遊民前往利用。

五)台北市政公務繁忙,市府員工異常辛勞,切莫浪費上班時間和市民玩文字遊戲。我是退休老人,每日可寫三千到五千字,如果承辦人員對於市長信箱的陳情或投訴敷衍了事,本人樂於奉陪。

台北市民 謝明海 2013-06-26

 

您的來信已經在2013/6/26 下午 02:38:53完成確認,建議您點選[案件查詢]瞭解目前的處理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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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這是市府針對第一封信的回函:

 

(Response from) 社會局
回覆日期:
(Response Date) 2013/6/24
發文字號:
(Issued Number) 102.06.24北市社工字第10238996000號
處理情形:
(Case Status) 親愛的市民您好:
  關於您所問的問題回覆如下:
親愛的謝君:您好!
您於102年6月14日致本市市長信箱電子郵件已收到,市長相當重視,交由本局(社會局)處理,敬覆如下:
有關遊民個人儀容清潔及盥洗服務,本局已連結民間單位共同提供服務,增加盥洗服務據點,本市各區社會福利服務中心亦針對區域特性運用在地資源提供遊民盥洗服務,並提供遊民盥洗物品及乾淨衣物,以維持個人清潔衛生。
感謝您熱心反映問題與對遊民服務關心,如有疑義,請洽本局承辦人社會工作科劉靜燕小姐(電話:1999轉1633),本府團隊竭誠提供服務。謹此
敬祝
平安 健康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局長江綺雯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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