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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商機?新答案?世界怎麼看森林~

2013/07/10 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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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圖  / 人禾環境倫裡發展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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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前一篇譯文所提及,對於氣候變遷的因應,世界各國都在努力採取兩類措施,包括:溫室氣體排放的減量、及調整經濟模式與生活方式來增強面對變遷的適應力。這兩議題,森林都是重要的答案,因此全球趨勢早已不是保育與發展二選一的思維,而是設法將森林的有效保護與合理利用,融入全球新政的交易與規範體系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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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森林的減少,需要全球的因應

       全球的森林面積約為39.5億公頃,扣除原本終年覆雪的南極大陸與格陵蘭,約佔全球陸地面積30%。根據聯合國糧農組織(FAO)的統計,1990年代平均每年急遽減少890萬公頃的林地。到2000年的千禧年,各國警覺到因為毀林而對全球環境安定及基本生存資源的影響之後,森林消失的速度降為每年約730萬公頃,約為全球林地面積的0.2%,正在趨緩中。但這些消失的林地大部分集中在熱帶與亞熱帶地區,對於全球溫度與水循環的帶動有決定性的影響【註1】,也對於生物多樣性有重大損害。

       因此,全球對於森林關注的新趨勢,及衍生的經濟行為,主要就放在下面兩個目標:

  1. 如何藉由森林的有效經營,促進溫室氣體CO2的固定。這是一開始「減碳」的思維。
  2. 如何藉由森林計價的交易或補貼,把重要的森林「買下來」保護。這是後續「調適」的思維。
出自: The Atlas of Climate Change,Kirstin Dow & Thomas E. Downing, 2011.
中譯本:氣候變遷地圖,2012,聯經出版社
 

 

有效經營森林,增進CO2的固定

       雖然全球林地不斷減少中,但實際上也有些區域因為積極的造林而增加面積。雖然這些人工造林地無法彌補原始林消失的諸多環境服務損失,但卻有機會彌補森林損失造成的碳排放,尤其在林木生長快速的地區。有效管理的熱帶及亞熱帶造林,有時候可以比沒有人管理的溫帶森林多10倍以上的樹木生長及碳吸存。因此保護原始森林--尤其是熱帶森林,與妥善管理並加速人造林地的生長及利用,就成為減緩溫室氣體的重要議題。因此積極經營林木:「在適宜的地方--用適宜的方式種植並管理--適宜的樹種」,就變成把碳固定下來的一種手段,也衍生出碳權交易中森林經營者的重要角色。
 
       適宜的地方?當然指不能減損森林的其他功能,所以原始的森林不要動,陡峭的地方不要想,水源保護區、野生物熱點...當然也不要。
 
       適宜的經營管理?以固定碳為目標的森林經營,最有效率的作法就是積極促進林木的重量生長,在生長趨緩的情況下,用盡量低環境的方法來伐採,並在原地繼續新植並經營林木的生長,以使這種碳固定器的效能維持。這當中,林木就會被當作長期農作物來經營,透過長期的監測及大量樣本去推算出最佳生長曲線、最佳生長密度、最適伐採時機。生長中間階段的「疏伐」,就如同農作物的「疏苗」,能讓留在原地的林木獲得更好的生長空間(連帶保持著最佳的固碳功能);也思考疏伐下來的較瘦小的木材,能有適當的運用來發揮其價值(就如同市場也會賣蘿蔔嬰,不浪費糧食)。
 
       適宜的樹種?生長快是一個考量,而樹木的含碳量大約為木材重量的0.5,所以生長增重較快的樹木是一個選項。但,樹木終究會老,生長也會停滯,而伐採下來的林木必須要能被利用,有市場價值,才能讓整件事有可持續的經費支持;最好是能製成持久的木製品,取代耗碳耗水的水泥與石化製品如塑膠,進一步把碳固定在我們的生活圈裡,或是作為必得用到的林木纖維消耗品,如薪炭及紙漿,但配套了節制及有效率的運用。所以,選擇有利用價值的樹種也是重要考量。
 
 
       所以在1997年通過的京都議定書後,正式帶動各國把造林及經營納入固碳手段。在2007年印尼舉行的COP15(第15次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遞約國大會),最重要的結論也是:「各國需重視森林碳吸存的重要性,並致力於降低森林砍伐造成的碳排放。」這些倡議包括你可能在相關文獻中看到的LUCF(Land use, Land-use change,forestry and agricultural activity)。LUCF談的是把效益低的農地轉為林地、減少天然林的砍伐、延長人工林的輪流伐採週期,以增加二氧化碳的貯存。所以台灣在此後推動了平地造林與獎勵造林,政策的出發點就來自國際間共同對抗氣候變遷。
 
       由於京都議定書制訂了各工業國減碳的責任目標,同時還帶有法律效益,所以一開始推動蔚為全球新政,也帶動了森林的固碳量可以被交易的風氣。但這當中也有許多盲點與不切實際之處,主要包括:已開發國家與新興開發國家間的公平爭議、大國不敵因此的經濟衰退的政治壓力而陸續退出、淪為金融炒作商品等。但最重要的問題來自:這些減碳目標是政治協商的結果,不易達成,也來不及達成;當各工業國接還在談判桌上爭執的同時,暖化的反撲並沒有停止,越來越多開發中或弱勢國家飽受劇烈天災的威脅,控制碳排的同時,加快「調適」的能力與速度,便成了各國努力的新共識。而森林,依舊受矚目。
 
 

訂定森林環境價值,透過交易把森林保護下來

       如同獎勵造林是提高增加林地面積並的誘因,最終是為了達到社會環境效益;而對於既有森林的保護,也可以用增加保護經濟誘因,或補償不開發的經濟損失等方式來確保,尤其是那些攸關水資源涵養、氣候調節、或重要生物基因資源的森林。

取自FAO
 
       這樣的觀念轉變出自2007年「八大工業國及新興工業五國領袖會議(G8+5)」所提出的「生態系統暨生物多樣性經濟倡議TEEB」:既然生態系提供給人們這麼多無可取代的服務【註2】,那麼就該採用獎勵或付費方式,鼓勵友善管理土地的人,持續為公眾維護這些生態系服務;或是提供補償,換取他不採行減損環境服務的土地利用所發生的經濟損失。
 
       這樣的作法我們也稱為「生態系服務給付PES, Pay for Ecosystem」。這裡面被世界各國採行最多的,就是對重要森林的保護,其中有對私有林主的給付,也有跨國的給付,都是出自維持森林功能以增強我們對環境變遷的調適體質。
 
       跨國的合作補貼中,最早最成功的例子之一,是哥斯大黎加雲霧森林的國家森林基金。這裡的森林擁有高生物多樣性,雨林的生長速度及生物量也高度影響氣候變遷。然而這些私有林過去被砍伐的速度相當驚人,自1996年起,哥國政府開始利用燃料稅和「京都議定書」中,清潔發展機制( 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簡稱 CDM)提供的資金,作為國家森林基金,支持集水區上游的私有地,以永續森林管理與加強復育造林,或保留天然林的方式,提供流量調節、泥沙沖蝕淤積控制、野生物棲息地等服務。而這計畫的成效評估依據,則是綜合了生物多樣性的監測與碳庫的估算。
 
       在這個例子中,清潔發展機制的資金可視為國際間的補貼或交易,由受公約規範有溫室氣體減量目標的國家,向哥國提供資金協助減少毀林,或以交易方式抵換額度。而哥國政府再用國內的基金補貼方式,維護了國內及國際間需要的森林服務,並扶植生態旅遊產業的發展,作為持續保護森林的經濟誘因。
 
       而後續2009年在哥本哈根的COP15提出「減少開發中國家毀林的激勵行動方針(REDD, Reducing Emissions from Deforestation in Developing Countries: Approaches to Stimulate Action),由已開發國家承諾提出資金,作為提供開發中或已受氣候災害威脅國家的減少毀林與調適。
 
聯合國REDD推動下的合作國家。出自http://www.un-redd.org/
       那麼台灣呢?我們因為政治因素始終沒能跟上國際行動,而又因工業擁有全球第一的人均排碳量,加上台灣的木材自給率約為1%也是全球名列前茅的低,每年都貢獻了不少熱帶地區的森林砍伐。台灣的森林既能幫我們維持劇烈氣候下的調適體質,也有機會幫我們努力固碳盡一份國際公民的義務,而如何適度經營解決這些惡名昭彰?森林是答案,人,更是啟動答案的關鍵。

【註1】熱帶雨林對與降雨的驅動,以及因此帶動陸塊上方的溫差與對流,是全球氣候的重要調
  節因素。也可參考:
「天然的降雨幫浦:看剛果盆地的森林」
「來一杯,森林幫你買單」
「隱藏迷霧森林裡的水庫」

 
【註2】生態系服務一般被歸納為:供給服務、調節服務、支持服務、文化服務,森林所提供的  服務可參考「森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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