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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校長有約 申訴大躍進

2008/03/21 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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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記者賴子瑜/中正大學報導】

  根據大學法之修正規定<註一>,學生在校內若權益受損,可依循申訴管道爭取自身權益。中正大學與學生會於三月十七日舉辦「與校長有約」座談會,將意見直接上達學校最高層的申訴管道。在座談會中,校長與學生之間的氣氛融洽,討論有關學校問題、個人權益等種種問題。

 

「與校長有約」座談會上,學生們直接申訴問題。

              記者賴子瑜/攝影          


  目前中正大學校內學生最常使用的申訴管道有學生會、BBS上各行政單位的看板。其他像是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或是透過校務會議與各學院的學生代表向上反應。通常向申評會申訴的案件,偏向個人隱私,不外乎是性騷擾或是違反修業規定。而一般個案或校內狀況,通常會向學生會申訴,或是在BBS上的行政單位看板發表文章。學生會權益服務部陳品云表示,有些想要申訴的學生不習慣間接地傳遞訊息,加上新校長上任的新氣象,給了學生們一個期待,正好藉此機會與新上任的行政團隊面對面討論。

  在「與校長有約」座談會上( 與新校長的第一次親密接觸),學生們提出的申訴問題皆與學生切身相關,由於之前已申訴過的問題一再地拖延,學生們大都感到不滿。其中對於體育中心的申訴占大多數,例如:游泳校隊在冬季練習時,體育中心不允許泳池的水加溫,對此種情況,校隊只好到校外練習,而校外練習的費用不予以核銷;男子排球校隊在大專聯賽排球項目獲得第二名,獎懲辦法內明訂有獎金以茲鼓勵,卻因工讀金調漲而中止此事等。關於以上經費運用的問題,幾乎都被學生們提出來討論,校長吳志揚幽默地回應道:「我們請體育中心主任王順正列出清單,會把積欠的帳還清。」

  與會人員除了新上任校長吳志揚,還有六位行政高層<註二>,不同管轄範圍內的問題則由該單位主管作詳細回應。除了對體育中心的申訴外,學生也關注校內的生活情況,像是宿舍A棟熱水器年久失修與新宿舍BOT案等。對於這次的座談會,化工二林鈺孝認為,校方在此次座談會有認真地回應學生的問題,良好的態度讓他感到滿意。

  所有問題在座談會上被提出後,校長與行政人員還需判斷是否會牽涉制度調動,因此不能當下就解決學生的問題。有學生提出希望體育中心在第一階段選課時,能取消擋修系所的限制,但因課程時間的規劃與聘用專任教師等問題,一切還待評估。另外在男排校隊方面,校長已承諾還予獎金,但主要原因在於校隊缺乏經費,而經費的重新配額則須經過衡量。化生三劉韋良表示,校長參與座談會,至少會達到一定成效,因為校長對學生做出保證,自然也會對該單位施加壓力。學生會權益服務部陳品云表示,學生會也將持續追縱校長所做的承諾。這次座談的師生互動佳,校長與其他行政人員也釋出最大善意,學生會未來也將再次舉行座談會。

  <註一>九十六年一月三日修正之大學法第三十三條「大學應建立學生申訴制度,受理學生、學生會及其他相關學生自治組織不服學校之懲處或其他措施及決議之事件,以保障學生權益。」
  <註二>六位行政高層:總務長樓文達、體育中心主任王順正、課外活動組組長戴伸峰、主任秘書陳朝輝、教務長黃柏農、學務長楊士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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