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巿北教大合作社商家未與校簽約 合約成非法

2007/05/18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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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台北巿立教育大學地下合作社商家發生合約問題,校方於近日要求原為七月底約滿的商家於六月底搬離,並傳出合作社商家不合法營運事宜。

【記者鍾若芳報導】台北巿立教育大學地下合作社商家發生合約問題,校方於近日要求原為七月底約滿的商家於六月底搬離,並傳出合作社商家不合法營運事宜。

   市北教大總務處保管組組長賀雅雪表示,校方在民國九十四年六月時收到教育部發函,發現校內營運已久的合作社商家在「台北巿巿有公用房地提供使用辦法」規範下,為不合法營運。當時商家簽約對象為合作社,但依法則應直接與校方簽約並公開招標。賀雅雪表示,在發現合作社商家不合法問題後,教育局與校方達成口頭協議,給予巿北教大一年的緩衝期。校方因而與合作社商家簽訂一年租約,並計劃於今年約滿後公開招標,重新讓合作社商家合法化。

   賀雅雪表示,由於校方擔心公開招標後,新商家無法趕在下學年度開學前完成整修工程,並且七月初宿舍亦會進行整修工程,合作社基本上處於無法營運的狀態,所以校方才嘗試與原商家溝通,希望商家在六月底進入暑假前先行搬離,但租約仍為七月底到期,並有十五天緩衡期。

   針對地下餐廳整頓問題,賀雅雪則表示校方曾做過地下餐廳的網路民意調查,並根據學生提出的地餐改革建議,希望通過此次公開招標找到統一包商,重新整修地下餐廳。

   合作社商家表示過去每年都會簽新合約,一般情況下皆可續約。由於不清楚今年約滿後校方會公開招標,因此在四月卅日收到正式通知時,商家皆感措手不及,並於十四日上遞陳情書,希望校方能給予半年至一年的緩衝期以處理善後。

   賀雅雪表示,現階段校方正與原合作社商家和地下餐廳進行溝通,希望將廠商損害減至最低,也呼籲學生這段期間多在合作社消費,讓商家銷出存貨。至於廠商續留的可能性,則需視招標後的結果,目前仍有許多變數。

   巿北教大學生代表大會主席張哲維及學生會會長江雅婷皆認為,校方在未將民調結果公佈,也沒有正式徵詢學生需求看法的情形下,單方面匯整學生意見的處理方式不夠妥善,希望接下來學校能更正視學生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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