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薰香精油 陽光有責任告訴您
前陣子,某報紙偌大的標題,又再次提醒著我們薰香精油所造成傷害的嚴重性。
在民國92年間,陽光基金會的治療師提醒我們,重建中心裡有不少因為薰香精油氣爆所受傷的個案(相關案例),陽光有責任向社會大眾說明使用這種產品可能造成的傷害(相關新聞稿)。
陽光也做了追蹤,發現薰香精油被業者誇大療效,高達90%異丙醇含量是不能用火點燃的,當時政府卻無法可管。
之後,陽光基金會透過公聽會的形式,督促政府應善盡管理產品之責任,終於在93年4月21日完成「薰香精油產品安全規範」草案,在當年10月時公告,並從94年4月1日起開始實施,標準局會定期抽驗市售產品,不合格者依「消保法」等規定處理,以保障消費者權益,避免災害發生。
歡迎大家到陽光的網站,了解更多薰香精油的危害,也希望您能幫忙引用此文章,讓大家都能多一份注意、少一份災害,讓我們都能有一個安全健康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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