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衛蘆荻留在三重 蘆荻社大教部陳情
中廣 陳映竹
位在台北縣三重蘆洲的「台北縣蘆荻社區大學」,創校十年一直以三重高中的體育館作為校地,但是三重高中為了自籌財源,依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將體育館委外經營,使得蘆荻社大被迫搬遷。
今天蘆荻社大師生來到教育部前陳情抗議,希望教育部檢討「促參法」對教育適用性,不要讓學校場館委外經營,讓蘆荻社大可以在三重高中繼續辦學。
過去蘆荻社大曾經向三重高中提出「社區共管方案」,希望讓蘆荻社大協助管理體育館,成為社區民眾的運動中心,社區居民只要支付水電費就能使用,每年所得全數交給三重高中。
但是這項提案卻沒有被三重高中採納,因此,後來蘆荻社大每年以二百四十到二百五十萬元接下體育館經營。
然而,今年台北縣三重高中的體育館被卻被廠商鉅額標下,蘆荻社大即將面臨失去校舍的困境。
蘆荻社大主任李易昆表示,學校場館原本就不該委外經營,讓教育商業化,希望教育部協助他們可以在原地辦學。
對此教育部表示,願意協助蘆荻社大解決校地問題,近期內也將召開公聽會找出最好的解決方式。
資料來源:http://times.hinet.net/times/article.do?newsid=1474639&option=recreation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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