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年度福委會所得稅申報實務
營利事業之職工福利委員會應否辦理結算申報?
營利事業依職工福利金條例成立之職工福利委員會,自八十一年度起應依所得稅法第七十一條規定辦理結算申報 。( 財政部81.3.23.台財稅第八○一二五四八六一號函)
依職工福利金條例第1條第1項及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2年3月24日勞福一字第0920016167號令之規定,凡公營、私營之工廠、礦場或平時僱用職工在50人以上之金融機構、公司、行號、農、漁、牧場等之企業組織,均應提撥職工福利金,辦理職工福利事業,目前全國已登記立案之企業福委會約有1萬3千多家。
中華民國職工福利發展協會提醒國內已登記立案之企業福委會的主委跟總幹事們,福委會每年12月要做新年度預算書,1月份要開立員工扣繳憑單,3月份要呈報年度決算表,5月份要做所得稅結算申報,現在離6月2日申報期限已快到來,尚未完成者請趕快申報以免受罰。
若有疑問可上中華民國職工福利發展協會網站 http://www.ewda.org.tw/ 查詢相關法規
職工福利委員會所得稅申報實務
壹、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及相關業務簡介
貳、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辦理結算申報應注意事項
參、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
肆、相關解釋函令及規定
職工福利費用類之查核
職工福利相關所得稅法
福委會線上申請所得免扣繳
職工福利委員會所得稅扣報繳法令與實務
所得稅扣繳制度簡介
所得稅扣繳目的
所得稅扣報繳法令簡介
扣報繳違章處罰規定
重要函釋摘述
扣報繳及列單申報
薪資所得扣繳辦法
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及薪資所得扣繳辦法於97年3月5日修正發布施行
中華民國來源所得
96年機關團體申報書 | |
● | 96年機關團體申報書(全部) |
● | 登記聯 |
● | 機關封面 |
● | 機關第1頁 |
● | 機關第1頁背面 |
● | 機關第2頁 |
● | 機關第2頁背面 |
● | 機關第3頁 |
● | 機關第4頁 |
● | 機關第5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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