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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錯方向 王清峰部長,你聽到了嗎?

2008/05/29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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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今天媒體有兩件大事,一件是阿扁女兒陳幸妤被狗仔跟拍騷擾,另一件是高捷四位官員貪污罪嫌被起訴今天獲判無罪。

 

 搞錯方向

 

今天媒體有兩件大事,一件是阿扁女兒陳幸妤被狗仔跟拍騷擾,另一件是高捷四位官員貪污罪嫌被起訴今天獲判無罪。在很多佛教的說法裡,強調世間沒有『獨立存在』這回事,人時地物都有各自相對、關連的另一面。我們試著從大家疏忽,很少人談論的另一個面向來看看這兩件事情。

無論政治立場如何,社會輿論總是有他正義的一面,大家對狗仔大加撻伐,希望那些也是人的狗仔,對『人』懂得應有的尊重。馬英九也有女兒,他實在不能不發表一點他的想法(周美青,這位身為女兒媽媽的第一夫人出來說話更為恰當),除非馬維中很樂意受到相同的對待。今天不是要談馬英九或馬維中而是大家在罵狗仔的同時,為什麼都忽略了那些『養狗』的媒體。如果不是那些媒體老闆授意、至少欣賞那樣的內容,那些鏡頭就不會獲得『不斷重播』的機會。國人搞錯方向了,應該被譴責的是那些媒體的老闆。

另一件起訴獲判無罪的案子則沒有那麼聳動,只有陳菊市長為四位當事人叫屈。一般平民百姓被起訴的機率不大,因此就像雷擊一般,被雷打到不是倒楣就是老天報應,除了這兩個答案難道不應該有進一步『向雷公討公道』的動力?有嫌疑被起訴而判刑,這是法網恢恢,惡有惡報。可是對於那些被起訴而獲判無罪的人,不管是罪證不足或起訴時的技術性錯誤,甚至真的是無辜所以法官判定還他清白那些人,難道他們活該被那『瞎了眼的雷公』打到?對於輕率起訴的檢察官難道就沒有人可以起訴他?被冤枉起訴的人民難道不該獲得應有的損害賠償?無罪的起訴應該和冤獄賠償做同等的考量從起訴之日起算,到案子了結為止按日賠償,這也可壓迫司法部門改善積案的惡習。

有些公眾事務因為經常發生,使得人們習以為常,不是搞錯方向就是根本沒有方向,你說不是嗎?王清峰部長,你聽到了嗎?

謝明海 2008/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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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ula (未驗證) ・ 2008/05/29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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