驅除病「媒」 健全公共媒體制度-閱聽眾與傳播界的未來
【記者陳建霖/嘉義報導】
公共廣電集團成立之後,背負著許多人的期待,企盼能扮演著火車頭的角色,製作高優質的節目以及秉持著專業客觀的立場,將更多超然獨立的新聞呈現在觀眾面前。並且發揮拋磚引玉的作用,讓商業化、羶色腥走向的媒體內容,能夠漸漸導回正軌。
閱聽眾本身若能提升自身的「媒體識讀」能力,便有辦法可判讀媒體內容的優劣。
記者陳建霖/攝影
閱聽眾商品化
在商業化的體制之下,收看媒介帶來訊息的閱聽眾,從原本的主動閱聽人,變成了商品被販賣給廣告商,廣告商依據收視率的高低來選擇頻道。在這樣的體制之下,各家媒體業者無不以收視率掛帥,只為在商業的體制之下生存。公共電視台雖然生存的經費是仰賴於政府,但其依舊有收視率上的壓力,若沒有收視率作後盾,在目前現有的績效評估體制之下,公視很難增加既有的經費。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董事長管中祥表示,嚴格來說,公廣集團並未真正集團化,政府並未撥予足夠的資金給公廣集團,而合併之後的公廣集團形式上雖看似結合,但實際上公廣集團旗下的各電視頻道仍舊是各自進行業務。
媒體改造學社召集人羅世宏認為,除了公共媒體之外,政府應該適當管制商業媒體,讓商業媒體負起社會責任,才能夠解決目前已經積重難返的新聞亂象。中正大學傳播學系副教授唐士哲表示,其實並非台灣的媒體如此,國外的傳播界也身處在充斥著狗仔與媒體亂象的社會,在商業化的體制之下,一般的商業媒體是很難去跳脫這樣的框架。
「我曾經跟一個新聞主管聊天,其實他們都知道外界對他們的批評,他們也很討厭一直汲汲營營在收視率上。可惜沒辦法,廣告商評估的標準就是收視率。」唐士哲說。而既然這樣的商業機制是無法改變的,那麼就成立一個優質的媒體,提供給閱聽眾不同的選擇,讓其與商業電視台並存,供民眾選擇。
閱聽眾的責任
閱聽眾本身,也應該提升本身自我的「媒體識讀」能力,懂得辨別何謂「業配」新聞或是置入性行銷,尤其在現在新聞廣告化、綜藝化的現象層出不窮的狀況下,閱聽眾若是本身不提高自身的素質,繼續收看商業媒體狗仔式或是羶色腥的新聞,那麼只會讓惡質媒體的收視率增加,繼續壯大惡質媒體的聲勢。
其實改善媒體亂象的關鍵,就在於閱聽大眾本身。唐士哲表示,電視台或新聞媒體,在計較收視率的部分相當仔細,有些甚至小到幾分鐘就紀錄一次,因此各媒體對於收視率相當敏感。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只要閱聽眾能團結起來,拒看惡質節目或是惡質新聞內容,這樣的結果會明顯反映在收視率上,對收視率敏感度相當高的媒體業者來說,無疑是個警訊。
台灣的媒體惡質環境,造成了社會對立、探人隱私的風氣等,為社會帶來許多不安的因子。本來應該扮演著放大鏡和社會正義角色的記者,卻淪為了人人喊打的工作,職業道德感低落再加上無日無夜的超時工作,造成了記者流動率增加,許多記者紛紛轉業。而對於媒體業者來講,記者汰換率增加並非壞事,聘用新人的薪水相較於老記者來說較低,在人事成本的支出部分可以減少。但是在汰換率增加的情況下,無法發揮母雞帶小雞的功能,新進記者只得憑著自由摸索,或是在公司主管要求之下跑新聞,而這樣的情形將造成記者專業獨立性不足,難以發揮出本身的長才。
台灣的傳播學界積極推動公共媒體制度,並非為了完全壓迫商業媒體。管中祥表示,公廣集團的成立雖無法完全遏止媒體亂象,但起碼可以給予觀眾不同的選擇,甚至進而能夠在公廣集團壯大之後,發揮火車頭的效應,帶領各家媒體走回正軌。羅世宏則認為,台灣的公共媒體仍在起步階段,除了應給予充足的資源和支持,以及必要的法律基礎之外,同時也應該監督公廣集團,讓它的表現更能反映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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