驅除病「媒」 健全公共媒體制度-公共媒體制度並不萬能
【記者李建良/嘉義報導】
台灣的商業電視台過度關心收視率,就在此惡性競爭的情況下,許多電視台以暴力、煽情等刺激的媒介內容,藉此吸引觀眾的注意,因而提高收視率,增加更多的廣告收入,也因此造成許多的媒體亂象存在。台灣如果單純地想以公共媒體制度來改善和平衡這一切,在制度上仍有許多努力的空間。
收視率所造成的問題
台灣開放商業媒體以來,一直都採取放任的態度,各個媒體觀察閱聽眾的口味,製播了各式各樣的節目來滿足觀眾的胃口,其中不乏一些惡質的節目,如內容充滿腥羶色或暴力等。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管中祥表示,媒體一味把這些媒體亂象推給收視率,造成媒體為了追求高收視率,因而互相惡性競爭,製作出一些低成本的惡質節目。
商業電視相度注意收視率的情況下,一個長壽的節目,必須有一定的收視率。
記者李建良/攝影
然而,台灣的商業電視台過度關心收視率數據,即使同時段節目的調查的數據差距,是在誤差值以內,但電視台主管卻重視這種微小差距。在統計學上看來,這些微小的差距是毫無意義的,因此這些節目的收視率,基本上是相同的。就為了計較這毫無意義的數據差距,各家電視台利用暴力、血腥、煽情、炒作與捏造新聞等手段,增加收視率或發行量。
台灣的商業電視勢力過大,這些以商業利益優先的電視台相互競爭,在此惡性競爭的情況下,造成了許多的媒體亂象。此時就需要公共電視發揮作用,平衡目前過度商業化的媒體生態。
從公共電視開播後的十幾年來,雖然製作出許多有口碑的優質節目,如「孽子」、「家」、「後山日先照」、「風中緋櫻」等台灣文學、歷史劇,但是目前台灣的公共廣播集團規模依舊太小,對於社會的影響力還是不足,再加上收視率不高,與觀眾的互動也不夠,因此目前的公共電視制度還有好長一段路要走。
新聞亂象的解決
公共媒體制度的產生,要百分百地遏制媒體亂象,管中祥表示,這幾乎是不可能。目前台灣的公共廣電集團規模太小,影響力也不足。雖於2006年1月3日,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後,華視、以及客家電視台、原住民電視台、台灣宏觀電視都陸續加入了公廣集團。但是這只是形式上的合併,實際上還是各做各的,除了公共電視和華視的新聞部合併外,其他的資源還是屬於各自的電視台,資源共享的效益並不佳,嚴格來說公共廣電集團還不能算是個真正的集團。
雖然目前台灣的公廣集團規模太小,無法有足夠的影響力平衡商業媒體,但是公共媒體制度的存在,還是有照顧弱勢和小眾觀眾等效益存在。台灣的公共廣電制度,目前除了經費不足的問題外,法規的限制也使得發展受到了影響。如目前的公視法第一條賦予了公視「彌補商業電視之不足」的定位,造成公視的節目製作方向受到了限制。
對於改善台灣的新聞亂象,政大新聞系助理教授劉昌德表示,除了將公共廣電的規模擴大外,以法規明文限制這些媒體亂象的存在,也是一種選擇。但是由法規上限制,很容易造成新聞自由被剝削,並不符合民主社會的台灣。效法公共廣電集團對記者的新聞自主權的保障,同樣明文規定其他商業電視,也是可行的辦法之一,讓新聞記者可以不用受到主管的限制,進而增加優質新聞的產生。
改善媒體環境媒體不是將媒體公共化,這麼簡單就可以徹底解決,從教育方面下手,也是相當重要。如傳播教育的改革、傳播工作者專業訓練以及一般閱聽人的媒體識讀能力培養,都是可以去努力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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