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蘆荻保校】607蘆荻聲明
蘆荻反教育OT,四年來從未放棄努力
也許很多人會問:「蘆荻為什麼現在才反對教育OT?」
我們要說的是:「我們反教育OT的立場,四年來從未改變!」
蘆荻出錢出力參與體育館建設
1999年蘆荻社區大學進駐重高體育館之初,館內尚未完全竣工,沒天花板也沒地板,灰塵滿屋飛。2000年時因為政府支持社區大學成人教育的推展,教育部也接受了蘆荻的協助陳情,才優先撥款完成了國立三重高中體育館之天花板工程及地板工程等建設。自1999年至2004年間,蘆荻社區大學是以每年十七萬逐年調整只至三十五萬元支付予三重高中並使用地下一樓的教學空間。
為抵禦體育館OT,蘆荻另提社區共管方案
2004年4月,國立三重高中當時的張輝政校長委託中華工程企管顧問公司對體育館之經營進行評估,估計體育場館若以商業經營的方式每年可達98~163萬的產值。但以蘆荻非營利的經營方式,不可能達成每年163萬元之盈餘。蘆荻當時已在此體育館中辦學5年,我們認為國立三重高中之體育場館是以人民納稅的錢所建設,蘆荻更已在此地辦學而發展出三蘆地區社區發展及教育之意義,為抵禦體育館經營OT化,蘆荻當時就向重高與教育部提出「社區參與 共管體育館」之實驗經營方案。
解除體育館OT列管,教育部可為而不為
教育部在2004年6月時轉文向促參法的主管機關-公共工程委員會詢問「社區共管方案」之可行性,工程會當時回文建議教育部可自行指定 是否要解除該案之列管,也建請國立三重高中應於招標須知中加入社區教育面向的評選項目。但國立三重高中並未在2004年的招標文件中加入有關教育面向的項目,而教育部竟也放任不了了之。
為體諒重高籌措經費的立場,蘆荻委曲求全試行兩年
2004年7月,當時的張輝政校長認為無論如何都應先行試辦一次(兩年)的OT委外經營,試辦期滿後再行檢討。蘆荻社大雖然始終不同意以OT政策來接受體育館的委外經營,但考慮到當時已在此地深耕五年,社大需要永續生存,同時體諒重高為了籌措校務基金的立場,蘆荻才同意了張輝政校長的兩年試辦決定,勉力而為的朝體育館經營的方式進行規劃。
為成全重高試辦立場,蘆荻賠老本硬撐
2005年6月時,蘆荻則向重高提出請求討論合約之修正,因為在經營一年後,對身為非營利辦學的蘆荻來說,實難支付每年163萬的權利金及水電費,就算是以商業方式經營體育場館,也因實際上的經營條件困難而難以有利潤來支付龐大的權利金。當時蘆荻以OT方式承接體育館經營已逐年虧損,把辦學6年來自教育部的評鑑獎金與剩餘積蓄一併賠入。2005年8月,三重高中召開了第一次的體育館調降權利金會議,蘆荻表示實際能負擔體育館承租的權利金與水電的金額為120萬元,但會中並未能與重高達成共識,9月,重高再次向蘆荻催繳權利金,並表示可依合約斷水斷電及終止合約,同年10月,在立委林淑芬的協助下再次召開了第二次的調降權利金會議,並達成第二年(2005年)的權利金調降成125.5萬元之決議。
教育部迴避政策檢討,以給錢了事回應竟還跳票
2006年4月,兩年試辦即將到期,蘆荻面對巨額虧損,且也不同意再次以OT方式經營體育館,蘆荻自始至終沒放棄社區共管方案,在 2006年5月再次向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建請,請求取消國立三重高中體育館OT列管。過程中教育部各單位不斷踢皮球,一直到蘆荻師生決定至教育部陳情的前一 天,教育部中部辦公室主任林樹全即親自來電表示要出面協調,於是蘆荻師生代表一行人則至中部辦公室召開協調會,當時林樹全主任主動提出折衷方案,對於蘆荻無法負擔高額的權利金與水電,林樹全主任表示將每年補助蘆荻權利金缺口120萬元,希望蘆荻能繼續以OT方式續約兩年經營。當時,學員們相信了林樹全主任的承諾,才同意續約兩年,但此承諾不僅跳票,蘆荻又因此被OT政策綁了兩年。而國立三重高中胡劍峰校長則向蘆荻要求今後不要再提社區共管方案的建議。
教育部失職,國立三重高中製造善意的假象
2008年3月,國立三重高中仍是決定要以OT方式將體育館委外經營,在公開招標之前,重高的莫恆中主任多次向蘆荻表示希望體育館仍是由蘆荻社大來經營,並且釋出各種善意,包括申明在這次招標時絕不會以權利金多寡做為指標,更不會忽略蘆荻社大在此地經營辦學九年的經營實績及社區教育的公共利益等等。我們仍是不同意教育OT政策,但因考量到已在此發展九年的成人教育,也考量到重高在校務基金上的籌措及彼此關係上的和諧,根據以往多年合作經 驗,蘆荻才會再次信任了國立三重高中此次的招標計劃,並於4月份參與了投標作業。開標當天我們才知道,此次重高的家長會長也參與了投標作業,並以高額的權利金得標,此結果完全忽略了蘆荻多年的辦學實績,教育面向及公共利益完全沒有在重高的考量中。
蘆荻從未改變反對教育OT的立場
蘆荻的立場從未改變,我們不是此時此刻才反對教育OT政策,從2004至2008年間也都不斷的在做各種努力,我們不能再被欺騙,更不能再默不作聲。
所以我們行動,我們發聲,我們認為教育部應該為其失職做出檢討,不應該再放任教育OT政策繼續影響整個教育的根本精神。
資料來在蘆荻社大:
http://www.ludi.org.tw/modules/tadnews/index.php?nsn=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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