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馬總統的紅包談禮和讓
日昨馬總統南下台南縣將軍鄉,探訪總統教育獎及全國孝行獎得主張慧玲; 張慧玲同學時值以第一志願考上成大生命科學系,馬總統送上十萬元紅包,鼓勵她日後要加強語文拓展視野。
相片攝於民視新聞
馬總統關懷學生情境,給予國人無比的感動與欣慰; 但當馬總統在公眾面前秀出紅包時,紅包中央很清楚寫著「總統府」三個大字,有聽障的朋友可能會誤以為這紅包是要送給總統府的; 如果馬總統能在紅包紙袋上親自寫上: 金榜題名、馬英九賀,會更顯出總統的情感與謙卑,可見「總統府」的紅包是要達到廣告效益,或宣揚總統的德政之意,對受禮者而言恐有失禮節; 馬總統用文字自稱、自題「總統府或總統」,筆者認為總統可能已忘了什麼是人稱與自稱。
台灣現今的政治人物為求表功、名留青史,常在建築工程竣工時,刻上市長xxx題、縣長xxx題、省長xxx題-----,自稱自已是縣長、市長、省長----; 在生活上,打電話時也常聽到: 我是林醫師、我是張院長、我是胡老師、我是陳校長、我是蔡律師、我是趙議員、我是劉立委----,很得意自然的凸顯自已職稱。在優雅的人文社會裡,讓當然是大讓小、強讓弱,沒有「讓」,那有「禮」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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