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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德科大教授疑侵犯著作權挨告

2007/05/29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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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記者劉思敏報導】樹德科技大學金融與風險管理系教授陳得發,日前遭三年前分別為暨南大學和朝陽大學研究生的李育文、姚姿如指控,表示陳得發盜用二人共同發表的論文。而對於未刊登論文原始作者姓名,陳得發公開表示歉意但拒絕和解。

陳得發表示,他應《直銷世紀》雜誌社社長李久慈要求,於民國九十三年一月開始,將部分歷屆直銷學術研討會發表的論文,濃縮改寫成適合大眾閱讀的文章刊於雜誌,以推廣直銷學術研究成果。但因大部份資料皆為陳得發本人的論文,且先前未有類似改寫論文例子,因此未考慮徵求論文原始作者同意,而遺漏論文原始作者姓名。

陳得發也表示,同年十二月有作者致電點明疏失後,他立即口頭道歉,並從隔年一月起,將當期論文原始作者姓名附上文章發表。後來研討會方面皆要求錄取的論文作者寫授權書,同意該會將論文改寫並具名刊於雜誌。然而,對於九十三年的疏失,雜誌社方面並未做出補救動作。

李育文表示,自己經由網路得知論文經小幅修改後,於九十三年九月刊出,並被冠以陳得發的名字。他表示,最初要求陳得發依「著作權法」民事賠償新台幣五十萬元,然而對方僅提議賠償內含稿費的一萬元,讓李育文及姚姿如無法接受。他並表示,陳得發擅引他人論文並非首犯,目前他們試圖找出其他受害者,共同指證抄襲事實並保護學生權益。

李育文也表示,由於陳得發觸犯著作權法,目前已請律師協助提起刑事與民事告訴。他說,因為自己與姚姿如現在已畢業,教育部表示此事件非其管轄範圍,目前他已寄存證信函至陳得發曾任教的中山大學及目前就職的樹德科大,希望校方做出適當處理。

陳得發表示,五月份出刊的雜誌已公布九十三年十二篇文章的原始作者姓名做為補償。他說明,曾多次與李育文及姚姿如溝通並協商賠償金額,然而對方要求過高,目前依舊未達共識,若李育文有意提告,陳得發表示將交由司法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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