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主內容

【蘆荻保校】轉貼「校園OT,公共OUT」by公視獨立特派員

2008/07/03 00:04
3,604次瀏覽 ・ 0次分享 ・ 0則留言
PeoPo推 0
檢舉

文章轉貼自公視獨立特派員,第二單元「校園OT,公共OUT」:
http://www.pts.org.tw/php/news/in_news/#

影片來自:http://www.peopo.org//portal.php?op=viewPost&articleId=18782

影片來自:http://www.peopo.org//portal.php?op=viewPost&articleId=18781

影片來自:http://www.peopo.org//portal.php?op=viewPost&articleId=18784

影片來自:http://www.peopo.org//portal.php?op=viewPost&articleId=18785

OT,是Operate-Transfer這兩個英文單字的縮寫,最簡單的說法,就是
把政府的公共建設,交由民間單位營運。1992年政府擬定了「促進民 間
參與公共建設法」(簡稱促參法),鼓勵民間以OT、BOT或ROT方式,將
公共建設交給民間營運;隔年政府進一步讓校園的建築物跟設備,取得了
合法委外 經營的通關票。

2004年8月,三重高中根據促參法將把造價1.5億的體育館OT,這套看似
合理的公辦民營邏輯,讓蘆荻社大,吃足了苦頭。每年163萬權利金加上
水電 費,一年至少200萬,蘆荻社大咬牙硬撐過四年,還是擋不住能出更
高價的競爭者。今年4月體育館第3次OT開標,蘆荻社大提出175萬元的
權利金,遠遠低 於開價300萬元的競爭廠商,蘆荻社大的合約,在7月31
日將劃下句點。

保住學校是一個非營利組織的理想,落實在200萬的肩膀上,就變成了甜蜜
又沉重的負荷。三重高中執意要把體育館OT給比較會賺錢的廠商,目前的代
管者蘆荻 社大只好被迫搬遷,未來民眾可能要花更多的錢才能到校園運動,
依法行政卻唯利是圖的校園OT,真的有道理嗎?OT真的穩賺不賠嗎?

三重高中的游泳池,是國立高中職游泳池第一個委外經營的個案。但是當年
少估算了稅務成本,三重高中積欠國稅局好幾百萬。如今無力繳稅的三重高
中,只得靠著逐年提高標案權利金補破網。

校園的體育館、餐廳,在金錢的考量下,一個接一個變成了適用促參法的OT
標的。到底誰才是真正的得利者?四年來,為求得原地辦校的續留權,蘆荻
社大提出了 「社區共管計畫」,但被教育部、公共工程委員會打了回票,理
由是無法可管。但是根本問題是,促參法在價高得標的前提下,公共利益跟
教育優先有沒有成為校園 OT錢的考量點?

93年度教育部修訂高中法,放寬學校對外開放場地的收支,可由各校代收代
付,賸餘款可以滾存運用。這個不用上繳國庫的專戶,無疑變成了各校的小
金庫,到現在,30所學校陸續參與OT,權利金總金額也在三年內從1億元,
暴增到7.2億元。

我們問了教育部長,問了主管社區大學的社教司長,問了主管高中職校園場
館OT的中部辦公室,官員們都承認促參法進校園確實該檢討,教育部長也允
諾在7月 17日前將針對校園OT適法性召開公聽會,聽取各方意見。然而在一
切都合法的情況下,連教職員宿舍外牆都可以OT,放任廠商在體育館內擺設
遊戲用投籃機, 其他的公共價值,會不會因為OT,而被判OUT了呢?

 
發言應遵守發言規則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

  • 文章屬於開放討論空間,回應文章的議題與內容不代表本站的立場
  • 於明知不實或過度謾罵之言論,本站及文章撰寫者保留刪除權
  • 請勿留下身份證字號、住址等個人隱私資料,以免遭人盜用,本站不負管理之責
  • 回應禁止使用HTML語法

公民記者留言請先登入

公民記者留言請先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