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主內容

您知道有福委會因補助員工個人旅遊漏開扣繳憑單被稅捐單位罰了700多萬嗎?

2008/07/03 00:17
19,123次瀏覽 ・ 1次分享 ・ 0則留言
PeoPo推 0
檢舉

您現在是否是現任或即將接任福委會之主委、福委、總幹事、會計幹事或相關行政人員?您對於福委會運作過程中相關之法令了解多少?是否常常內心感到不安,同時感到不知所措?深怕被主管機關及稅務人員查核而被處罰?

違法案例一
某大型國營企業背景之福委會,一直用現金補助員工個人旅遊,員工拿單據回來跟福委會申請就可以報帳,行之有年,今年國稅局抽查該福委會94年帳務,發現該福委會有補助員工個人旅遊行為,卻未開扣繳憑單,所有單據剛好成為補稅證據,馬上開罰700多萬,而且準備追朔,該福委會目前不敢讓員工知道此事,因為一旦有懂法員工申訴,所有福委恐怕要傾家蕩產賠償福利金了,如果真被追朔5年,恐怕真賠不完了。

秘書長解說:該福委會已變成稅捐單位的大肥羊,有國營背景都會被查何況民營企業?

違法案例二
某一中小企業福委會,94年時購買禮券一批送員工,該福委會以為現金給員工才要開扣繳,禮券有發票憑証,該福委會就把禮券做成費用支出,漏開扣繳給員工,結果今年被稅捐單位查帳發現,管區馬上開罰,並給該福委會2個選擇:漏開部分,追朔5年,或是5年帳全部翻出來查,管區認為該福委會絕對不會只有一年漏報,該福委會一聽要被追查5年帳恐怕沒完沒了,只好默默選擇被罰5倍罰金。

秘書長解說:該筆金額總數才5萬,被罰5倍稅金光罰金就超過1萬5,很多人以為國稅局不會查中小企業福委會,您看5萬禮券金額都照樣被抓。

違法案例三
某上市公司福委會未經員工同意,把今年端午節給員工補助金捐贈出去,被員工爆料還上了媒體,國稅局正在等該福委會明年報稅,一發現捐贈科目就要剔除,不知道該福委會福委有無想出解決之道沒?

秘書長解說:希望該福委會不會成為明年被國稅局開罰的案例,對企業形象也不好。

亂象案例一
現在某些外包公司或購物公司,為了賺福委會的錢,用一堆似是而非的行銷名辭,鼓吹福委會搞彈性福利點數制,說穿了,點數的彈性福利不就是變相的禮券嗎?購物公司目的就是要員工購買商品或賺取管理費,福委們知不知道那些支出屬實物所得要開扣繳憑單呢?國稅單位正在研究這些單據名堂,希望有實施點數制的福委們,不要以為有支出單據,就不用開扣繳憑單,萬一真被查到,罰金誰出責任誰扛?

秘書長解說:既然是屬變相禮券,還是依法開扣繳給員工,5萬禮券漏開都會被罰了。

亂象案例二
某上市公司福委會,營業額超高,資方本來用營業額最高提撥率0.15%給福委會,結果該福委會,聽外包公司建議搞彈性福利,把福利金變成點數讓員工換商品,有天秘書把相關資料拿給集團董事長批閱,董事長一看這是什麼?怎一大堆點數換商品?一了解之下震怒?認為福委會既然不想辦員工福利活動,喜歡把福利金變相發給員工,該董事長認為對促進勞資關係根本沒有幫助,馬上就把提撥率改成最低的0.05%,該福委會福利金來源當下就縮水剩下1/3,福委們覺得發東西省事,結果,員工的實際福利卻縮水了。

秘書長解說:福利金縮水外包公司有沒有改成只收1/3費用?還是照算人頭照收錢?少掉的福利金是誰的損失?表面上好像方便省事,但勞資關係為何變成如此?請福委們深思。

貴福委會有沒有發生上面的情形?福委們是否認為長久實施的應該就沒問題,結果違法很久還不自知呢?

以上案例,並無針對任何企業之意思,如有雷同,實屬巧合

中華民國職工福利發展協會是一個非營利公益社團法人機構,主要以服務企業內負責承辦福利業務者為主,協會扮演政府機關與民間企業之溝通橋樑,有效推動整體職工福利政策,以達到政府、企業勞、資雙方三贏之目標。
未來希望透過與會員彼此間之互動,大家踴躍參與協會各項活動,隨時提供寶貴意見,使協會能更切合所需的為社會服務,創造國內職工福利事業發展之新面貌。

中華民國職工福利發展協會 網址: http://www.ewda.org.tw/
電話:(02)2977-7008 傳真:(02)2974-7077
會址:台北縣三重市成功路57號1樓
協會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09:00~18:00 (週六、日,國定假日不上班)

發言應遵守發言規則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

  • 文章屬於開放討論空間,回應文章的議題與內容不代表本站的立場
  • 於明知不實或過度謾罵之言論,本站及文章撰寫者保留刪除權
  • 請勿留下身份證字號、住址等個人隱私資料,以免遭人盜用,本站不負管理之責
  • 回應禁止使用HTML語法

公民記者留言請先登入

公民記者留言請先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