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myself~做自己』-- 身心障礙者公民權利論壇,歡迎您一起來參與!
2006年12月聯合國公佈「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The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公約中強調所有人權和基本自由是普遍的、不可分割和相互依存的,必須保障身心障礙者不受歧視地充分享有這些權利和自由;應讓身心障礙者與其他人在平等的基礎上切實全面參與公民、經濟、政治、社會和文化生活之各方面身心障礙者應享有身為人類社會一份子與生俱來的尊嚴和價值,平等參與社會生活的權利。
在台灣,身心障礙人口數在民國96年已達100萬人,約佔全國人口的4%,且人數仍持續增加中。這百萬人口身後代表著他們要如何不受歧視地充分享有參與公民、經濟、政治、社會和文化生活各方面之權利,目前我國相關身心障礙權利法規雖規劃完整,但落實度普遍不佳,除了各縣市政府執行力不足外,中華民國殘障聯盟(以下簡稱「本聯盟」)長期投入在身心障礙領域中,亦發現在地之身心障礙者並未了解自我的權利,而未能替自己發聲、表達需求,故身心障礙者如何去認清自我的權益,實需要加以倡導。
本聯盟成立十八年來,以爭取障礙人權為目標,期待每位身心障礙者能充分享有各方面之權利,提高身心障礙者對自我的權利意識。為此殘盟於8~9月於台灣25各縣市辦理身心障礙者公民權利論壇,透過論壇的辦理,促使身心障礙者提高對自我權利的認知。
另外,殘盟也將身心障礙者權利相關資料,彙整起來,並建置一個部落格『Be-myself~做自己』做自己http://be-myself.enable.org.tw:8081/,內容包含身心障礙者公民論壇及「萬人上網 讓礙發聲」標語短句徵選活動 訊息,歡迎大家能將資訊傳閱。
殘盟一直沒有太多的經費可以做廣告、沒有太多網路資源可以使用,有的只是許多支持的團體共同的努力,希望您可以將此訊息傳遞出去~讓更多障礙者知道~
中華民國殘障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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