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地雜草 縣治特區加強稽查
【記者曾彥筑/嘉義太保報導】
嘉義縣縣治特區內,路旁隨處可見雜草叢生和荒亂不堪的景象。為此嘉義縣環保局,特別加強縣治特區內的稽查工作,凡特區內的閒置土地都必須定期除草,否則處以罰鍰。
荒地雜草叢生的情形。 圖片來源/陳柏樹提供
站在嘉義縣環保局的立場,做好縣治特區的整潔美化,除了保障民眾的公共衛生,同時也是為了維持嘉義縣的市容,因此特別在縣治特區內加強稽查的工作。環保局稽查員陳柏樹表示,通常會視土地對附近居民的影響程度,再來評估是否提出勸導,他舉例,如果空地附近沒有很多居民,而空地的雜草又是農民作為堆肥使用,通常這種情形不會稽查。陳柏樹說:「如果這樣都稽查的話,那些農民阿伯可能都要跑來跟他理論了。」在提出勸導後,要求地主限期改善,若未改善環保局將依廢棄物清理法<註一>對地主開罰。對於稽查的標準,陳柏樹則?:「各縣市規定不同,有些縣市環保局認定超過50公分就須處理。但是我們沒有特別規定,通常稽查員會依不同情形來認定,同時也會盡量勸導地主定期除草。」
由於「綠美化」政策加強稽查的區域,僅限於嘉義縣縣治特區,所以當問及嘉義縣環保局有無稽查閒置土地時,非縣治特區地主洪先生說:「沒有聽說過環保局會來稽查。」縣治特區的地主陳先生則表示,知道嘉義縣政府有這項規定,只要在縣治特區內的土地,定期都要做除草的工作。同樣是縣治特區地主的柳先生,也表示知道有這項規定,柳先生更一步的表示,這項規定並不會造成太大的不便,因為雜草的問題處理起來很快,並不覺得有什麼影響。
另外,除了嘉義縣環保局會主動稽查,民眾也可以透過稽查員陳情,來解決臨近荒地雜草叢生的問題。陳柏樹表示,在接獲民眾陳情後,會立即要求地主限期改善,如果地主在處理上有問題,則可以向環保局提出延長。曾經被鄰居陳情的地主柳先生表示,被陳情的理由是因為在他的土地上蚊蟲太多。柳先生說,因為不住那附近,所以比較不了解空地的近況,最近是在民眾陳情後才改善雜草的情形。
嘉義縣環保局表示,未來除了將繼續加強縣治特區內的土地整潔,日後將繼續朝荒地變農園的方向努力<註二>。目前環保局已陸續與幾位地主商量,希望能促成更多土地變成農園,不僅讓民眾有享受田園之樂的空間,也讓地主省去定期除草的麻煩。
<註一>廢棄物清理法:土地或建築物與公共衛生有關者,由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清除,否則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
<註二>荒地變農園:縣府與荒地地主簽訂一年的合約,無償地提供給縣府規劃使用,再由縣府透過網路認養的方式,將荒地轉交給民眾耕種,但民眾不得種植大型樹木及使用肥料,更不得涉及商業行為。目前縣治特區內,已有成功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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