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族監院陳情向山旅館BOT違法護航財團
邵族監院陳情向山旅館BOT違法護航財團
【記者詹招琳/臺北市報導】邵族行動聯盟等40多人,16日上午10時於監察院大門口,位於台北市忠孝東路一段二號,舉行向監察院陳情糾正,行政院為財團開發日月潭護航,不惜開會排除原權法律記者會,訴求「日月潭向山觀光旅館BOT案」是行政院違法護航財團開發,批控行政院政務委員楊秋興所做的專案會議結論,指稱開發案用地沒有違反原基法第21條的適用,根本是曲解原基法,為財團開發日月潭護航財團侵奪原住民族土地方便之門,要求監察院調查糾正行政院。
原基法第21條規定,政府或私人於原住民族土地內從事土地開發、資源利用、生態保育及學術研究,應諮詢並取得原住民族同意或參與,原住民得分享相關利益。政府或法令限制原住民族利用原住民族之土地及自然資源時,應與原住民族或原住民諮商,並取得其同意。
邵族民族議會議長毛隆昌表示,希望監察院能糾正無能的行政院,行政院為了幾個錢,就要跟中國來消滅原住民的利益,是不要臉的行政院與不要臉的行政院長,一行人並高呼「馬英九下台」。
到場聲援的民進黨立委田秋堇說,日月潭是吸引國內外觀光客的地方,沒有邵族,日月潭還能叫日月潭嗎?邵族世代居住在日月潭,邵族傳統領域相對容易劃定,行政院到現在卻充耳不聞,不敢依法公告,難道因為行政怠惰就要剝奪邵族的權利嗎?如今卻要大剌剌在邵族傳統墓葬區蓋觀光旅館,真是令人情何以堪?
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拔尚老師宣讀,行政院楊秋興政務委員余101年8月1日「日月潭觀光旅館BOT開發專案會議結論」;「…本開發用地在原住民族傳統領域未依法劃定前,尚無原基法第21條之適用…」違反原住民基本法及行政程序法,致令開發商(仲成公司)以此行政裁示,規避法律規定,而取得環境影響評估有條件通過,對邵族生存權益造成侵害,同時此舉大開財團侵害原住民土地方便之門,無視國家原住民族基本法之存在,也開啟政府片面傾斜,單為財團服務,不惜違法之惡例。
行政院秘書長院臺的1010141267號函,專案會議結論有五大謬誤如下:
一、以利益開發安為目的失去政府應有立場。
二、以行政裁量排除法律規定,違反「依法行政」、責任義務。
三、由人民承擔立法怠惰之責,架空法律功能。
四、法律保留對象錯置,違背免受行政侵害之原則。
五、立法上未周延完備成為政府侵權藉口,違反法律適用位階次序。
邵族的訴求:一、191年8月1日行政院「日月潭向山旅館BOT開發問題」專案會議結論之裁示與法律牴觸,無效。
二、20130312開發商說明會沒有實質協商溝通意義,不具正式徵詢邵族集體意見效力。
三、20130830環保署向山旅館BOT案環評會議,未依原基法規定樣求應徵得邵族之同意,其有效條件通過之決議有嚴重疏失,應以撤銷。/1021016/
延伸閱讀
邵族16日監院陳情糾正行政院為財團開發日月潭護航記者會實錄20131016…
上圖:邵族監院陳情向山旅館BOT違法護航財團現場(記者詹招琳/臺北市攝影/1021016/)
下圖:行政院「日月潭向山旅館BOT開發問題」專案會議結論不當20131016(記者詹招琳/臺北市攝影/1021016/)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