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華大學工會正式成立 主體為校務基金約聘僱人員全國首例
【Peopo 公民新聞東華校園採訪中心/徐子為 花蓮壽豐採訪報導】
國立東華大學工會於今(18)日下午,在行政大樓舉辦成立大會,另副校長楊維邦、主任秘書蔡裕源也率人事室人員到場參與、致詞,接著會員開始進行理監事以及會員代表的選舉。東華大學工會的成立,除了是東部大學第一起,其主體為校務基金聘僱人員也是台灣高教史上首例,學校行政方樂見工會成立的和諧態度,也是歷年少見。
東華工會籌備會主席,現任東華教學卓越中心助理的游守正在致詞時表示,工會成立係因日前東華大學校方以納入《勞基法》為由,擅自更改進用約用人員工作規則,造成校務基金聘僱人員勞動權益受損,並說明相關運作細節和會員權利。
副校長楊維邦和主秘蔡裕源皆表示樂見工會的成立,希望勞資能達成雙贏的局面;主秘還另外提到,美國著名科技公司IBM就不需要成立工會,因為員工福利太好了。
東華工會籌備會顧問,財法所張鑫隆教授則是呼籲,工會往往帶給大眾負面的形象,讓資方有所顧忌,但事實上成立工會是為了保障雙方權益,勞資集體協商才能讓兩造利益最大化。
游守正在受訪時說,目前加入工會的成員約百餘名,佔全體校務基金約聘雇員工比例約為1/3;另依照團體協約法規定,未加入工會者,無法適用工會與資方協商之協約,這表示之後校內可能將出現一國兩制的情況,希望勞方能團結你我力量、保障自身的工作權。
而目前成立主體為校務基金進用聘用人員,單一主體只能成立一工會,按勞基法適用人員,校內工友和技工若要保障自身權益也應加入,不過加入細節和條件則還需討論;而學生可否加入?,張鑫隆說學生只要有校內的勞動事實,就合乎按勞基法適用人員,可加入工會。游守正則低調表示,應等台大工會的相關判決確定再說,且畢竟目前的入會標準1000元、每月150元的收費標準對校內工讀生負擔過重,要加入得先另通過學生的門檻,相關細節仍有待討論和釐清。
工會在會後受訪時說明,在今天經過選舉後,接下來要整理通過會內的組織章程,至於先前「校務基金進用約用人員爭議案」,目前預計要到明年,才能跟校方進入相關談判協商程序,進行討論細節,而團體協約若簽成,則更有法律效力,對勞方更有保障的團體協約,成為台灣高教史上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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