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會抗議.羈押張德正邁入五度五關
司改會抗議.羈押張德正邁入五度五關
【記者詹招琳/臺北市報導】民間司法葛革基金會等多人,3日上午10時假台灣高等法院大門口,位於台北市博愛路127號,召開迎接馬年的司法羈押鬧劇!?羈押張德正邁入五度五關記者會,張德正駕砂石車衝撞總統府,舉國譁然,其行為固不可取,並應負起相關之刑事與民事責任,然而,並不代表司法就可以濫用羈押制度,「整肅」任何司法司法人員眼中的「刁民」,調侃本案是「迎接馬年的司法羈押鬧劇」。
民間司法改基金會執行長高榮志、副執行長陳雨凡、東吳大學法律系胡博硯教授等人,抨擊高等院充滿威權心態,濫用羈押制度,歪屈解釋法律,「整肅」任何其所想要「整肅」之人民,更加讓民眾對司法公正感到質疑。
一、羈押制度之目的在於「保全」,並非「即時性」的正義感滿足:羈押制度之目的,在於「保全被告到庭」接受審判,事後若遭判決有罪確定,並可「保全被告接受刑事處罰」,並非在於「即時性」的正義感滿足。我國自威權時代以來,司法習慣以「押人」來滿足社會安寧之需求,本末倒置,司法人員不思改進,反而以「社會安全將受危害」來不斷恐嚇人民,應以最嚴厲之譴責。
二、檢察官的正本清源之道,在於儘快起訴論罪,而非淪為「硬要押人」之爭:檢察官或怯於社會壓力、或於囿於上級要求,或淪為意氣之爭,針對羈押聲請遭駁回,不斷抗告,濫用權限,似乎淪為意氣之爭,已失卻檢察官之理性角色。同時並且違反刑事訴訟法,對於被告「有利與不利事項,應一律注意」之客關性義務的要求。
如前所求,羈押為一「保全制度」,本案之事證明確,被告受骨折之傷行動不便,糾纏於羈押實非必要。檢察官正本清源之道,應是儘快起訴,爭取有罪判決,亦應儘速執行,始為維護社會治安之正確手段。
三、高等法院充滿威權心態,濫用羈押制度,歪屈解釋法律,令人驚懼:高等法官顯然認為張德正應受羈押。就程序而言,不斷對地方法院指指點點,又不敢具體負責,自為裁定,只能畏畏縮縮躲在背後下指導棋,不斷廢棄發回,浪費寶貴之司法資源,也是一手造就迎接馬年「新春司法鬧劇」之推手。
就實質而言,高院人權意識低落,在台北地院初次認為被告無逃亡、無滅證、非重罪、無羈押要件不合時,即不斷發回,認為被告涉犯殺人未遂重罪且有逃亡之虞。似乎,以為高等法院的標準,只有當被告完全癱瘓,才會「沒有逃亡之虞!?
四、高度肯定台北地方法院:在高等法院不端施壓下,此次要高度肯定台北地方法院,不因本案涉及衝撞總統府,受到社會高度矚目,而失切卻平常心解釋並適用法律,並且對於高等法院欠缺人權意識,明示、暗示硬要羈押之廢棄裁定,亦能顶住壓力,堅持保障人權與捍衛法律尊嚴,實屬不易,殊值肯定。/103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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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司改會抗議.羈押張德正邁入五度五關記者會場(記者詹招琳/臺北市攝影/1030203/)
下圖:照片主題:羈押張德正邁入五度五關(記者詹招琳/臺北市攝影/103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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