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媒體報導衛生署將會討論是否放寬女變男變性人的性別變更認定程序,現在終於出現了好消息。10月13日衛生署表示決議放寬女變男的性別變更認定程序,只要通過精神科醫師的「變性評估」,摘除子宮、卵巢、乳房等女性性腺器官,而不須做完「陰莖重建手術」,即完成所謂的「第一階段」手術,就可變更身份。衛生署這項決議已送交內政部參考。
性別團體發文抗議內政部之前公佈的一道行政命令「女變男,須完成重建陰莖手術才允許變更性別」,這道命令對於女變男將來變更身份使之難上加難,要求內政部修改相關命令。衛生署於10月13日召集了婦產科、整形外科、泌尿科、精神科等醫學會及台灣醫學會等醫界代表,討論女變男性別認定的標準。
女變男在國內較男變女普遍,台灣以女變男變性顯微手術聞名全球,但費用非常昂貴,從摘除到重建約需花費一百萬元。近年來因為經濟蕭條,女變男變性人在做完摘除女性器官手術的第一階段手術後,因沒錢重建男性器官,無法變更身份造成麻煩。而男變女,並不要求一定要重建陰道,且費用也較女變男低,因此較無此類的爭議。
衛生署在聽取醫學各方意見之後,決定採用新認定,女變男只要經過兩位精神科醫師鑑定,並完成女性器官摘除,即可變更身份。
內政部戶政司長謝愛齡表示,將會尊重醫學各界及衛生署說法,只要衛生署通過性別變更方式的法令,當事人只要出具整形外科或婦產科或泌尿科醫療院所之診斷書正本,證明動過第一階段變性手術,就可變更身份證性別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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