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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團體呼籲古蹟文化保存優於華光開發

2014/03/04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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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團體呼籲古蹟文化保存優於華光開發
【記者詹招琳/臺北市報導】全台刑務所文資關懷聯盟等20多人,4日上午10時假見證先賢受難的監獄刑場北牆和官舍之間,位於台北刑務所北側圍牆金山南路二段與金山南路二段44巷口,召開華光開發馬上停工、先有保存再談開發.不容青史與城牆石俱成灰、重啟文資指定古蹟遺址記者會,義士後代向遺照三鞠躬獻花,漢詩朗誦後,羅秋昭(苗栗事件羅福星後代)、蔣朝根和林銘鐔(治警事件蔣渭水和林幼春後代)、林光輝(會長)、何麥克(台灣戰俘營紀念協會會長)、立委尤美女等人一致呼籲古蹟文化保存優於華光開發。
開場先呼口號:不容青史俱成灰、重啟文資指定遺址、華光開發立即停工。
護樹聯盟主持人潘漢疆表示,臺北市文化局亦不重視此地延續1896年南門舊監獄→1904年新監獄蓋好→至今日2014年的時代意義。在2013年文資審議過程中,文化局未提供文資委員相關史料研究調查,文資委員現勘也沒有全程走完基地,就草率指定文資,並在指定古蹟歷建之後,至今尚未依據<文資法第33條>提出古蹟保存計畫,行政怠惰任由中央政府動工開發,讓古蹟歷建等重要資產面臨損毀。
在面對中央地方共同忽視臺北刑務所歷史文化資產,許多關心該地文資保存的民間人士,不放棄地挖掘出許多「新事證」:珍貴日文史料的記載和現地城牆石的再現,證明臺北刑務所是在臺灣少年監獄的前身,也貫穿反殖民運動的重大歷史事件(兩次攻打臺北城的簡大獅、苗栗事件羅福星、西來庵事件人犯、治警事件等),亦和東亞近代歷史相連結(甲午戰爭日、日俄戰爭、一次世界大戰、二次世界大戰),絕對不容政府抹殺其歷史定位。
畫面呈現:將有1896年抗日義士攻打臺北城老相片、臺北刑務所城牆石拆除範圍模擬圖、鮮花、義士漢詩朗讀、珍貴日文史料展現…等
今年228紀念日過後,緊接著就是3月初臺灣抗日烈士羅福星殉難百年紀念,馬英九總統還親赴苗栗參加羅福星等多名殉難者的追思會。然而,銜接反抗日本殖民統治和228事件白色恐怖的重要場域「華光社區---臺北刑務所舊址」,卻被中央政府刻意遺忘,被當成金雞母想要開發成旅館商辦,無視該地是臺灣百年追求自由民主發展的聖地,見證苗栗事件羅福星的犧牲、治警事件蔣渭水、林幼春、賴和、王敏川等人的獄中生活,以及二次世界大戰戰俘的倉皇處決等國際重大人權事件。
文史研究者說梁蔭民,過去大部分的人只知道監獄外牆是拆除約909公尺城牆石所築,但是隨著志工發現埋藏地下地城牆石(下水道、官舍等建築物)和文獻地挖掘,讓我們得知整個台北邢務所是被破壞約1,569公尺而建,無論是地上或是地下,都有城牆石的存在,以及拆除的範圍則是從南門附近往東門至當時的台北停車場。而黑瓦則在南門舊監獄燒製,遷入新監獄後。就中止此項作業。另外,台北刑務所曾是更早於新竹少年刑務所的少年監獄。以及台北刑務所曾間接參與日俄戰爭和攻打台灣山區原住民的戰役等。台北刑務所背後蘊藏豐厚的歷史文化故事,文化資產價值新事證不斷出土之際,卻敵不過怪手情地破壞速度。
全台刑務所文資關懷聯盟公民團體等訴求:
一、文化局離譜荒謬審議「文化部」立即啟動保護:針對台北型務所「北牆」早於1998年認定古蹟,「南牆」遲於2013年才認定古蹟;「南官舍」2013年認定歷史建築,「北官舍」竟然沒有任何文資身分。相同年代、完整一體、同等重樣的文資,台北文化局粗糙離譜審議,文化部應立即啟動保護。更不能讓法務部荒謬拆除,「北官舍」並離譜要惡整「南官舍」拆除,併重建置至「北官舍」原地。
二、文化局應立即啟動文資審議:公民團體提出多元新事證,依據<文資法第33條>,要求台北市文化局應立即重啟文資、指定暫定古蹟、啟動研究調查、公開透明審議,文資委員發言更應具名登載會議紀錄,公開公正以示負責。
三、法務部立即停工,文化資產保存先行:依據<文資法第33條>,台北型務所已認列地溫資部分,應先提送計畫審議前,法務部立即停工,不能獨斷蠻橫拆除和開發。/103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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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光開發馬上停工、先有保存再談開發.不容青史與城牆石俱成灰.重啟文資指定古蹟遺址記者會實錄20140304

上圖:公民團體呼籲古蹟文化保存優於華光開發記者會場(記者詹招琳/臺北市攝影/1030304/)

中圖:苗栗事件羅福星後代羅秋昭說明(記者詹招琳/臺北市攝影/103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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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圖:台北監獄圍牆遺跡(記者詹招琳/臺北市攝影/103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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