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0名國道收費員 交通部陳情還我工作權
700名國道收費員 交通部陳情還我工作權
【記者詹招琳/臺北市報導】國道收費員自救會等700多人,11日上午10時假交通部,位於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廣場,向交通部陳情圖利遠通,拋棄勞工,重啟協商,還我工作權,11時10分,交通部派高公局主任秘書鄭崇賓接受陳情書時表示,國道收費員勞資協商計畫已送指定機關新北市勞工局備查,除非協商結論經法律程序認定無效,才可能重啟協商,收費員追問,表示已經依法監督,「今天是新的訴求,要等我們回去再討論」引起陳清收費員極度不滿,後行遊行至立法院,參加立法院9樓大禮堂,下午13時30分舉辦公聽會。
國道收費員自救會長林碧煌表示,看到關廠工人抗爭勝利,自救會感到高興,今天有700個收費員代表,來自全省遠至新營、斗南、善化、後龍、大甲等國道收費員來到現場與全國關廠工人連線聲援代表,希望交通部長葉匡時正視,當初被找去參與資遣費協商的收費員代表資訊不足,代表性大有問題,多數收費員靠1個月新台幣2萬多元的失業補助要養一家人,真的很辛苦,收費員遭解雇後,高速公路局不斷在媒體上宣稱,已與收費員達成共識,也努力督促遠通處理收費員的失業問題;遠通電收也持續地以「轉置成功率」來誇耀作為新雇主的績效。
2006年交通部決定將國道電子收費BOT,高公局並於2007年與遠通簽約,在交通部與遠通財團簽訂契約的過程中,因為缺乏工會組織工作權會因此受影響第一千多名收費員並沒有空閒為自己權益說話。想出來為自身權益說話地員工們,還會受到站上主管們的「關注」,被迫噤聲。
2006年開始,高公局開始進行「人員精簡」,分批解雇收費員(被分批解雇者約244人)。2013年12月底,整批解雇最後一批收費員(最後一批末代收費員941人)。面臨失業困境,分散全台各地、三班輪替的收費員,曾透過私下聯署、慌亂四處求援,並一再向立委陳情,希望保住工作權或換得年資補償。經多位收費員努力後,高公局所宣稱的達成協議內容,卻並不符合絕大多數國道收費員的意願;更甚者,其所謂的「協商結果」呈現出的是收費員被交通局匆促敷衍地對待為其轄下的二等勞工!
國道收費員自救會的訴求:
一、重啟協商:依據大量解僱勞工保護護法,重啟啟動協商機制。
二、保障工作權:要求遠通依據計畫書,全數吸收收費員。
國道收費員自救會認為,在推動時國道電子收費時,已缺乏與勞工進行平等協商;在落實後,又將勞工權益視如糞土,「近千名國道收費員的勞動付出,不應該為了國家的政策而消滅」。/103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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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收費員自救會.圖利遠通 拋棄勞工.重啟協商 還我工作權記者會實錄20140311
上圖:700名國道收費員 交通部陳情還我工作權陳情記者會場(記者詹招琳/臺北市攝影/1030311/)
中圖:國道收費員自救會聲明廉署(記者詹招琳/臺北市攝影/1030311/)
交通部派高公局主任秘書鄭崇賓接受陳情書(記者詹招琳/臺北市攝影/103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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