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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受害者聯盟.修都更莫淪建商炒房法

2014/04/16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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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受害者聯盟.修都更莫淪建商炒房法

【記者詹招琳/臺北市報導】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等20多人,16日上午9時假立法院群賢樓正門外,位於台北市濟南路一段一號,召開426誰的都更修法大限?炒房政府鬼話連篇!記者會,2013年,多起血淚都更爭議催生了大法官第709號解釋,判定都市更新條例部分違憲(10-1、10-2、19-1),違憲條文將在一年後(2014/4/26)廢除。然而,牽涉甚廣的都更條例修法,聯盟卻在昨(15)日才臨時接獲,明日(4/16)上午九點至下午三點,立法院將召開內政委員會審理都市更新條例。整個程序的倉促且資訊不透明讓人質疑,其中立委張慶忠身為具有一百多筆土地的大建商,在內政委員會審查都更條例,卻不利益迴避,更讓人質疑此次修法已淪落到為建商修法解套的炒房法案?

2012年3月28日,台北市文林苑強拆事件過後,立法院包括國民黨、民進黨高達81位、逾三分之二立委連署聲請大法官針對強拆條款釋憲。但大法官當時以「立委應該先提案修法,修法不成,再聲請釋憲」為由,駁回聲請。

現若是讓都市更新法條例多達23版本競逐,最後僅有釋憲條文獲得局部修正,那意味著至少有上千都更案相關居民、住戶,仍將於居住權、財產權、工作權未獲適當保障的情況下,繼續被迫參與實施者的都更遊戲。

共同提出本次修法訴求如下:

壹、打破程序黑箱

一、於本法規範「都市更新計畫」階段必須舉辦聽證程序,由權利立關係人與利害關係人參與討論實施都市更新的必要性、公益性。

二、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應公開轉播、並授權行政機關制定利益迴避機制,,避免黑箱。

貳、保障居住權

三、保障環境、居住權:都市更新單元劃定應根據調查評估,並提出公益性必要性評估、社會安置計畫等的「都市更新計畫」做成。

四、針對都市更新單元內的違建戶,應實施續住意願調查,約束實施者應保障弱勢住戶居住權。

五、刪除為建商服務的強拆條款。

叁、防杜私有化

六、私有圈第條款應予以廢出。

七、透過聽證程序,檢討容積獎勵核發之公益性與必要性,杜絕濫發、回歸環境正義。

肆、回歸賦稅正義

八、刪除部分更新後房屋稅、地價稅、營所稅減免、避免都更哄抬房地價、落實社會公平原則。

群賢樓前高呼口號:打破程序黑箱,保障居住權。/103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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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受害者聯盟 426誰的都更修法大限?炒房政府鬼話連篇!記者會實錄20140416…

上圖: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修都更莫淪建商炒房法記者會場(記者詹招琳/臺北市攝影/1030416/)

下圖:426誰的都更修法大限?破解炒房集團鬼話連篇!(記者詹招琳/臺北市攝影/103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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