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套餐
死亡套餐
這不是靈骨塔廣告,也不是推銷長壽秘笈,這是要告訴你,你有權自己選擇『該如何死亡』。
十年前在非洲Namibia 住了三個月,回台後印了一本書,其中一篇『非洲讀書報告』當中有一段話:
工業革命以來的科學發展偏重於『改善生活條件』而非『賦予生活意義』,充其量,科學只是讓生命多出了一點時間。大多數的科學知識,都是一種『對微小需求的偉大貢獻』。工業造成污染,然後污染防制又成為最大的工業。 科技及醫療的進步雖然讓壽命延長了,反而帶來風險,因為他(長壽)可能要忍受更長時間的煩惱、空虛、或憤怒。
一位朋友很勇敢的將他媽媽的實際慘痛的例子說給我聽。他母親八十幾歲,因為感冒肺部感染住進醫院,三天後突然嚴重心律不整,馬上轉入加護病房插管急救,急救救回了呼吸和心跳卻沒能救回清醒。就這樣他母親在醫院受了幾個月的植物人折磨,所有子女都簽下志願書,要求醫院拔管,卻被醫院拒絕。原來一旦插了管,這管子基本上是不能替病人拔的,除非某些情況出現。
原來在住進醫院之時,就必須簽下放棄急救同意書(DNR)拒絕侵入性急救,拒絕插管,才不會發生這些事,救活了命,卻救不活人。生命的意義在於生命過程中如何發光發熱,不是要壓乾榨盡,連風中殘燭都要燒盡他最後一滴油臘才肯放手罷休,你為什麼不讓蠟燭安靜的自然熄滅?
臺灣健保年年虧損,卻慷慨的提供吃到飽的「死亡套餐」酷刑,一旦進入加護病房還不能單點,必須接受全套服務,急救、插管、電擊、CPR、再電擊,甚至聞到燒焦味或肋骨斷裂聲,偉大的醫生總算救回了死者的心跳,卻是還得依賴呼吸器,不幸的病人變成植物人等死。臺灣健保世界第一,尤其是針對將死之人。
陳秀丹醫師多年來努力推動『拒絕無效醫療』新觀念,在他的著作『向殘酷的仁慈說再見』書中第221頁有段話:一旦確認病人的病情無法控制,死亡已經是無可避免,醫生會召開家庭會議,告知家屬取得共識,然後進行呼吸器、洗腎等維生設備的撤除。『延長死亡時間只會給病人帶來痛苦,這絕對不是病人所希望的』。
陳秀丹醫師在演講中,舉了一個紐西蘭的例子。一位慢性疾病的老太太,醫生判斷已是生命末期,撤除維生設備之後,讓病人回家作他想作的事,邀請家屬和好友到家裡來舉辦告別Party,大家溫馨的沈浸在快樂的回憶中。
榮總大德病房牆上有一段文字,大概是這麼說的:
人
哭著來到人間,讓許多人笑。
笑者離開人間,讓更多人哭。
能夠如此哭著來笑著走的,最是幸福。人死了不可怕,可怕的是那急救折磨的過程,以及死後辦喪事的氣氛。快死的人,都會希望回家,而還活著的家人,卻很怕長輩死在家裡。這是個制度造成的殘酷事實。
日本法律規定死亡三日內必須火化,很多國家也是如此,既然嘴巴說死者為大,那麼最大的死者,既然已經不留在人世間,強留只是讓他的靈魂走不了。如果是為了找個好日子,依賴死者的庇蔭讓子孫升官發財,哪也未免太沒出息了。三日內火化,應該納入健保服務的範圍,既然健保是虧本的,少一個客戶就可以少一些虧損,最後一次的服務成本,不會高於讓他在加護病房多呆一天對健保財務造成的負擔。政府單位必需要有足夠的硬體設施提供火化的服務,目前設施不足也是因為大家全都擠在『好日子』令人擺佈所致。作人真是命苦,生前討厭塞車,死後依然脫離不了排隊之苦。
臺灣話死亡叫作『過身』,死亡就像睡覺一樣,只是沒有醒來。平常在哪張床上睡覺,就在哪張床上死亡,對長輩來說一定最為安寧。偏偏台灣有奇怪的習俗,斷氣前必須移到客廳,簡單鋪個草蓆睡在地上『等死』,真是大不孝啊,大不孝。 藉由現代醫療技術,讓病人回家後才斷氣,技術上大致可以辦到,就像阿丹醫師說的例子,病人離開醫院的同時,就可以通知至親好友到家裡溫馨陪伴,用真情替他送行,這應該是最文明的慎終追遠儀式。其他都是多餘。
《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已經通過,只要有兩位專科醫師確認是生命末期,以及一位家屬同意,就可以為末期病人拔管了。」請讓壽終正寢的老人免除「死亡套餐」http://www.commonhealth.com.tw/blog/blogTopic.action?id=348&nid=4758 (陳秀丹醫師)
延伸閱讀:死亡的準備 最新報導 http://www.peopo.org/list/post/24064/1231/all
公民記者 謝明海 201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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