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主內容

選擇口罩品質 洗過再戴避免過敏

2008/11/20 09:18
4,061次瀏覽 ・ 0次分享 ・ 0則留言
PeoPo推 0
檢舉

【記者黃怡真/嘉義報導】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抽查市售的布口罩,發現抽查的二十個口罩中,有四分之一的口罩含有禁用或過量的化學物質。消費者在選購時除了注意花色選擇,也需多加留意口罩是否有標明製造廠商與材質。

照片

機車騎士在選購口罩時多半只留意花色,卻忽略了口罩品質。

                   記者黃怡真/攝影

  機車是許多大學生的代步工具,為了防塵或保暖,有些機車騎士會配戴口罩。然而很多學生購買口罩時,只注意花色的選擇,但是除了花色,口罩的材質與品質也該納入考量範圍。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口罩抽查負責人鍾佳儒提醒消費者,在選購口罩時,要特別注意包裝上是否有標示負責廠商、生產國別、製造日期與成分。若消費者在使用口罩後發現任何問題,例如因製造商使用不當的化學物質,導致配戴時引起過敏反應,消費者才能向負責廠商申請理賠。這次標檢局抽查的口罩商品中,分別有台灣、香港與中國大陸三個地區的產品,其中香港與中國大陸的口罩均合格。鐘佳儒表示,進口的商品會經過海關,廠商對材質的選用與商品的標示,會比較注意。另外,這次標檢局抽查市面販售的布口罩發現,價格與品質好壞並沒有絕對關係,消費者不要有「越貴越好」的迷思。

  標檢局在十一月七日抽查市面上販售的布口罩發現,抽查的20件口罩中,有2件的游離甲醛<註一>含量超過標準,3件含有可遷移性螢光物質<註二>,不合格率達25%。製造商使用游離甲醛是為了避免口罩產生皺褶,但甲醛被世界衛生組織列為可能致癌物質,行政院也將其列為毒性化學物質,並規定紡織品中的游離甲醛含量不可超過75ppm。在這次抽檢中,有2件不合格口罩,被分別檢測出123.7ppm與123.1ppm的游離甲醛,含量超過行政院標準將近一倍。至於可遷移性螢光物質,鍾佳儒表示,製造商把它作為一種增白劑,因此較常使用在有白色布料的口罩上,讓口罩看起來更潔白。不過可遷移性螢光物質若直接與皮膚接觸,皮膚較敏感的人可能會產生過敏反應。

  針對口罩含有不當的化學物質,標檢局已要求業者限期改善、回收或銷毀,否則將處以六萬至一百五十萬元不等的罰鍰。若消費者擔心接觸到有害的化學物質,可在配戴前先清洗新購買的口罩。因為這次檢測中超出標準的游離甲醛,屬於揮發性較高的水溶性化學物質,用水清洗即可將部分洗去。化學工程系教授郭勇志表示,化學物質沒有辦法百分之百去除,只能利用游離甲醛屬於水溶性的化學特性,將口罩對人體的傷害盡量降低。此外,利用水溫越高,化學物質越容易被溶解出來之特性,消費者在洗口罩時,可用不會燙手的溫水清洗。除了剛買的口罩應先洗過再戴,平時多久洗一次並無固定標準。何振庚耳鼻喉科副院長黃振才提醒消費者:「口罩同衣服一樣接觸皮膚,甚至因靠進口鼻而容易接觸唾液,最好一兩天就洗一次口罩較衛生。」

  有部分學生認為剛買的口罩要先洗過再戴,但也有學生選擇直接配戴。語言所一林雅琪表示,戴新口罩之前通常會先清洗,但是若臨時買或趕時間就不會先洗過。另外,有些學生選擇用紙口罩來達到防塵的效果,不過紙口罩的保暖功能較差,也較不環保,且需定期更換。機車騎士應依自己的考量,選購合適的口罩。

  <註一>可防止口罩縐摺,但長期接觸可能會引起刺痛、皮膚發紅,或刺激鼻、眼睛及呼吸系統,甚至引起肺水腫、畸胎或癌症。已被世界衛生組織列為可能致癌物質。
  <註二>可讓口罩看起來更潔白,但恐導致皮膚敏感的消費者產生過敏情形。

發言應遵守發言規則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

  • 文章屬於開放討論空間,回應文章的議題與內容不代表本站的立場
  • 於明知不實或過度謾罵之言論,本站及文章撰寫者保留刪除權
  • 請勿留下身份證字號、住址等個人隱私資料,以免遭人盜用,本站不負管理之責
  • 回應禁止使用HTML語法

公民記者留言請先登入

公民記者留言請先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