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ED使用方法
被稱為「傻瓜電擊器」的AED,被許多先進國家做為緊急醫療使用,也是社會進步的指標之一。不過,在台灣的知名度只有38.8%,設置的數量密度也仍待提升。
AAED是一部操作簡便、能夠自動偵測患者心脈,並施以電擊使心臟恢復正常運作的醫療儀器,在心跳呼吸停止時,若能施行心肺復甦術(CPR)並即時給予AED電擊,將可有效提高急救成功率。「高人潮、高效益、高風險、難到達」 是衛福部針對AED設置的四大原則;其並於102年5月23日公告:在「交通要衝」、「長距離交通工具」、「觀光旅遊地區」、「學校、大型集會場所或特殊機構」、「大型休閒場所」、「大型購物場所」、「旅宿場所」及「大型公眾浴場或溫泉區」等八大類公共場所,必須裝設AED。
自動體外電擊器(AED)使用方法?
1.操作人員:曾受過相關訓練之人員。
2.使用時機:病人無意識且無適當呼吸時。
3.急救流程:需搭配CPR操作,當病人無意識且無適當呼吸時,急救者立即大聲求救,現場有設置AED時,指定1名民眾設法取得並打119報案,急救者開始CPR急救,等待AED取得之過程持續CPR急救,AED取得後持續CPR急救不間斷,並搭配下列AED步驟操作。
4.AED操作3步驟:打開電源、依電擊貼片圖示貼在病人皮膚上並插入插頭、依AED語音指示電擊或不電擊(電擊前務必確認無人接觸病人)
由於AED單價不便宜,目前台北市政府是採用租賃、買斷並行的方式來加以設置。依衛生局提供資料,台北市政府是依據「政府電子採購網共同供應契約採購規範」進行AED採購,AED每台價格為85,000元,除了環保局、產發局、原民會、勞動局、民政局及工務局採租賃方式,及教育局、體育局及社會局則為賣斷及租賃方式並行外,其餘單位皆以賣斷方式建置。民間推廣部分也可鼓勵採租賃方式,有助於AED政策擴大推行。
衛生部文獻指出:『發生心因性疾病的傷病患,若能在一分鐘內給予電擊,急救成功率可高達90%。每延遲一分鐘,存活率就下降7-10%。』市府各單位無不以此為號召,來鼓勵民間增設A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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