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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行不行? 台北轉大人 青少年try講

2014/07/29 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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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18歲、20歲?怎樣才算是個成年人?怎樣才能擁有投票權?在刑法上,青少年18歲就有刑事責任,在民法,青少年要等到20歲才能擁有投票權,對於青少年何時才有資格擁有投票權,青少年自己站出來說!

        台少盟在信義新光三越舉辦一場活動「台北轉大人 青少年try講」,青少年走到街頭當志工,站在台上說出自己的心聲,邀集路過的民眾一同來思考這個議題 。

        擁有投票權,是否能對這個社會負責任?民眾在街頭一同思辨這些問題,在過去, 甚至現在,有許多青少年在國高中就開始工作,領取薪水、繳納稅金 、在工作崗位的第一線,但,他們的權益要如何去爭取 ?

        無法負責、衝動行事,是大家對青少年的擔憂,因此,如何培養青少年的獨立思考能力,是社會大眾必須一同思考的問題,人本文教基金會長期致力於違法校規此議題,對此,他們提出了他們的看法,並邀集民眾對違法校規進行投票。

在這次活動,除了讓青少年大聲說,也讓民眾可以一同用選票表達自己的看法,台少盟設置了投票箱,邀集民眾進行投票 。

        青少年的權益誰來爭取?面對當下,許多青少年開始用自己的方式,來爭取自己的權益,社會大眾的權益也同樣是如此,不同的年齡該擁有那些權益?負起哪些責任?有待社會大眾一同來思索!

小台江公民記者 吳秉謙報導

5分鐘字幕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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