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被遺忘的聲音 RCA工殤口述史
【記者鄭詠、劉宛欣/桃園市報導】「我們的書獲獎這也算是一種遲來的正義!」,RCA汙染事件的受害者鳳珠姊說道。《拒絕被遺忘的聲音:RCA工殤口述 史》獲得第三十八屆金鼎獎的年度圖書獎,書中記載了十二位受害員工,在美國無線電公司(RCA)工作時的真實故事,與工作傷害協會幫助受害員工打官司艱辛 的完整過程。
RCA受害者及家屬進行抗議活動
受害者的聲音
在台灣設廠的美國無線電公司(RCA),曾是台灣經濟的重要推手之一,在台灣期間曾多次獲得台灣績優廠商第一名,被台灣政府列為模 範工廠。豈料,這樣大規模的大廠,竟讓受雇勞工長期暴露在高度致癌風險的工作環境,使的這些工人們受盡病痛折磨。甚至,隨地傾倒具有汙染性的有機溶劑,汙 染整個地區與地下水。
曾在RCA工作十一年的鳳珠姊,國中畢業後便到RCA上班,做焊接的工作。她說,每天工作時那焊錫的廢氣會整個撲到她的臉上,雖然上面設有吸煙罩,但其實 沒什麼作用,她皺眉的表示,雖然跟上頭反應了很多次,但技工來了之後,也只是敲一敲就說修好了,然而情況根本沒有改善,她苦笑著說:「這樣的話,我自己敲 一敲就好了啊」。
鳳珠姊說,在RCA工作約一年後,月事便開始不順。即使在偶然在聊天時發現工廠裡的其他姊妹也都和他有一樣的症狀,一開始並沒有放在心上。直到在RCA工 作到第三年的時候,開始覺得胸部很不舒服,總是悶悶的並伴隨著抽痛感,忍了很長一段時候後到醫院檢查,才發現長了腫瘤,在切除之後又繼續回到工廠工作。
一九九二年,在台設廠二十二年的RCA關閉工廠。一九九四年,當時的立法委員趙少康召開記者會,舉發RCA長期傾倒有機溶劑等有毒廢料,導致廠區的土壤及 地下水遭受嚴重污染。一九九八年,媒體報導原RCA員工及當地居民罹患癌症或死亡。RCA在台灣設廠之期間,僱用員工高達兩萬至三萬人。根據勞委會與 RCA自救會在二OO一年統計,在RCA桃園廠工作多年的員工,至少已經有一千三百七十五人罹患癌症,包括乳癌、子宮頸癌、大腸癌等各式惡性腫瘤,其中兩 百一十六人已過世。
鳳珠姊哽咽地說,看到報導之後才知道,當時同樣身為夜校同學與工廠姊妹的朋友,竟是因為這個原因而罹癌過世的,朋友過世時,他們都不知道,為何朋友還那麼 年輕,卻會罹患癌症。鳳朱姊難過地說朋友罹癌時,她跟朋友想去探望她,她總是不讓看,因為化療頭髮都掉光總是拒絕探訪,無奈最後還是離開了。鳳珠姊說,現 在想起,當時就看到,工廠把用有機溶劑清洗車架的廢水,用大大的橘色桶子裝起來,直接往外面的土上潑。怪不得工廠附近的土壤與地下水都被汙染。鳳珠姊又說 工廠裡的水,味道總是很難聞,喝起來也怪怪的,所以工廠裡的人喝水總是加了茶葉,或是泡成咖啡,以蓋住那股味道,而鳳珠姊則是把酸梅加進水裡後才喝。
成立RCA汙染受害者自救會
許多受害的RCA前員工經由媒體報導才得知,原來自己罹癌與以前同事因癌症過世,皆源於RCA桃園廠土地被污染之故,RCA的受害員工本是希望能藉由國家 代為求償,無奈政府根本不理,受害員工雖覺得失望無力,但又不願放棄自己多年犧牲的健康與權力,因此受害的員工決定成立「RCA污染受害者自救會」,並對 RCA提告求償。二OO一年,自救會申請法院扣押RCA資產,並求償二十四億,但是申請扣押資金卻需要高達八億的保證金,當時的自救會內部充滿矛盾與爭 執,甚至有了放棄,並解散自救會的念頭,幸好最後法院裁定可免保證金。
二OO四年,自救會正式提告,但是針對「RCA員工關懷協會」提起的團體訴訟,台北地方法院認為,協會未依法登記為「公益社團法人」,不具備團體訴訟的當 事人資格,故將全案駁回。後來自救會上訴至最高法院,最高法院駁回先前判決,發回高等法院,再由高等法院發回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二OO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台北地方法院首次傳喚受害人出庭作證,RCA案正式進入訴訟程序,至今仍持續訴訟中。
RCA自救會祕書長林岳德說,最困難的其實是組織人力,畢竟抗爭直到現在長達了十五年之久,並不是每個人都有條件能再站出來,身體的病痛抵擋不了歲月的折 磨,而且整個法律的訂定與制度對工人來說是非常不利的,無論是取證責任、資料的收集或是因果關係,這真的是一個磨心又磨力的長期抗爭。
工傷協會舉辦受害者家屬聚餐茶會
感覺自己被遺忘了
RCA事件官司已經打了十三年,事發初期有許多媒體關心,但近年幾乎無人聞問,受害員工覺得,他們的聲音沒有被跨國企業聽見、也沒被政府聽見,他們不希望 他們的青春故事和抗爭被忽略、被遺忘、終至淹沒。二O一一年,RCA關懷協會和工傷協會動員數百志工,舉辦三十多場小組座談,以兩年的時間整理逐字稿後, 開始撰寫這本有關RCA工傷協會奮鬥過程的書籍。因此書名訂為「拒絕被遺忘的聲音」,書中記載著汙染案十二位受害者的真實故事。
而在二O一三年九月十三日當天,台北地方法院再次開庭審理RCA汙染案,汙染案受害者及家屬共同將《拒絕被遺忘的聲音:RCA工殤口述史》當庭交給法官。 《拒絕被遺忘的聲音》不同於一般的口述史,它最特別的地方在於訴訟仍是「現在進行式」,它既要負起一個團體集體書寫自我的故事與抗爭的過程,又要企圖贏取 公眾對事件更多的重視,僅三百多頁的書,放在手心卻是異常沉甸。
遲來的正義 為正義成果堅持到底
當自救會在台下聽到《拒絕被遺忘的聲音:RCA工殤口述史》獲得第三十八屆金鼎獎的年度圖書獎,大家都非常的激動,覺得經過小蝦米鬥大鯨魚的十五年訴訟,獲頒金鼎獎也算是另一種「遲來的正義」,或許能因此在法庭上向RCA公司具體求償。
前RCA女工黃春窕說,她希望政府和企業主拿出良心,記取RCA用生命與血淚帶來的反思。她認為,雖然這本書獲獎帶來了遲來的正義,但仍不確定使否會影響 宣判,但至少台灣的文化界、出版界已經正視這個問題,而且出版社願意出版,受害員工得以發聲,有機會讓社會大眾關注。另一方面,也可以提醒如RCA的國際 公司,別想在台灣胡作非為後,還可以全身而退,希望政府不要為了經濟成長,賤賣勞工健康、污染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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