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元旦「食的倫理」:「食醫同源」的聯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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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第一天,到高雄鳥松的心福田自然栽培生態農園參與插秧和元旦升旗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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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福田秀明自然農法主人,當初也是靠自然農法,改善孩子飲食,治好小孩的異位性皮膚炎。在台北三芝秀明自然農法的元祖,幸福農莊,也有類似的故事。在田間意外看到一本書「食醫同源」,它介紹一位日本小兒科醫生,30年來靠改善兒童飲食治療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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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問題這麼多,又看到「食醫同源」,讓我思考一個問題,「飲食」可以有「倫理」嗎?
我們知道醫學倫理有四個原則,分別是自主、不傷害、行善和正義原則。
「食醫同源」,飲食和醫學都是攸關人的健康,需要更高的行為準則,參與其中的人,從農民,加工業者,到販售者,到料理者,應該有道德標準,行動也應該合乎「食的倫理」,不是嗎?
我認為「飲食」也可以有「倫理」的。我稍微改了一下,應該是:1. 自主原則、2. 不傷害原則、3. 行善原則和 4.環境正義原則。
1. 自主原則:生產者生產過程中,應展現充分自主性。對自己生產東西負責,不僅有政府規範而已。
2. 不傷害原則:給人吃進去的東西,應該不傷害人的健康;種植過程也不要傷害環境
3. 行善原則:給人吃進去的東西,料理用的器皿,應對人的健康有益,甚至對環境有益。
4. 環境正義原則:生產過程不傷害周圍環境。消費過程應避免增加地球負擔,減少碳足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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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倫理的實踐場所,具體而言,對一般大眾來說,應該就是「綠食堂」。「綠食堂」主人的裡念,展現在食材、器皿、和料理內容、方式上,體現從產地到餐桌的「食的倫理」精神。
希望台灣每個人居住城市裡,都找得到幾家「綠食堂」。每一家「綠食堂」不只是一家飯館,它們代表銜接生產端和消費端的綠色產業。
2015年治療黑心食品的處方,我想台灣社會需要「食的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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