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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教總 呼籲幼照法不應放寬師資標準

2015/01/07 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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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教總 呼籲幼照法不應放寬師資標準

記者詹招琳/臺北市報導】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等10多人7日上午10時假立法院門口,位於台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1號,召開教育團體呼籲立法院審慎修正幼照法記者會,全教總、中華民國各級家長會長協會、教保合作成長協會等陳情呼籲,確保45萬幼兒受教權是國家責任,幼照法不應放寬師資標準,為確保幼教品質,立法院朝野黨團勿於朝野協商簽字,以爭取更多時間凝聚修法共識,未來修法應以提升幼教品質、落實幼托整合為宗旨,他們要求在幼照法施行前已任教具大學學歷、但未具教師證之教保人員約7500人,在工作權應受保障之下,仍應取得幼教師證作為獨立任教大班的資格。

全教總等共同主張如下:

一、幼照法施行前,已任教具大學學歷但未具教師證之教保人員工作權應受保障,但109年前未取得幼教師證不得任教大班,此師資之嚴格把關是對全國45萬年輕家庭最大的幼教品質保證。

二、幼教師維持從嚴考取證照之標準。片面否定證照價值與世界培訓專業人員之系統制度相違背,亦將造成漣漪效應,影響其他取得證照的就業人口,如果任何行業皆可言「經驗比證照重要」,那台灣要以何標準來認定「專業」?

三、請立委清查幼教業者投資大陸幼教的情形與標準,並對部份私幼教保員低薪工時長問題提出解決之道。本會強烈建議,在沒有解決教保員普遍低薪前,幼照法應暫緩處理。

全教總理事長張旭政表示,幼照法施行前已任教具大學學歷但未具教師證之教保人員約75百人,其工作權應受保障,惟仍應取得幼教師證作為獨立任教大班之資格。全國幼兒人數45萬,其背後代表45萬個年輕家庭,是國家未來希望之所在,幼兒受教權必須保障。大班有一師任教是全國標準,不應打折,若便宜行事降低標準,恐將造成師資品質良莠不齊,維持五歲班應有一人以上為幼教師,是國家對45萬年輕家庭提供良好托育品質之保證。

目前私幼的主要問題是過低薪資及超長工時,主張經驗比證照重要的業者,不少人亦在中國投資經營幼托園所,何以在中國可以接受每班二師一保的規定,在台灣卻屢屢主張放寬幼教師資標準?若是真心為了提升幼教品質,應關注私幼教保人員長期低薪過勞情形,並以良好的工作條件吸引優秀師資任教才是。

另有四萬教保員自救會代表20多人今日上午在立法院群賢樓前高分貝喊口號抗議,要求教育部把修法時間省下來,讓教保員能好好照顧班上的幼兒。「救救教保員,還我執教權,部長救救我們,部長聽聽我們的心聲!」/1040107/

延伸閱讀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等 教育團體呼籲立法院審慎修正幼照法記者會實錄20150107http://youtu.be/HyWMj_6dPHkYouTube公益新聞頻道.完整影音報導)

上圖:全教總 呼籲幼照法不應放寬師資標準記者會場記者詹招琳/臺北市攝影/1040107/

 下圖四萬教保員自救會也到記者會場左邊要求大學學歷以上教保員不需重覆修學分,應全心照顧幼兒。記者詹招琳/臺北市攝影/104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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