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慧敏、孫聞詩/採訪報導】校外租屋安全一向是同學與校方相當重視的事,而在今年籌辦已久的「東華大學社區經營學生住宿業者委員會」終於正式成立。這個組織的成立即是為了提供學校、學生與房東之間交流的一個平台,還有注意學生租賃方面的安全。
這個組織會不定期的開會,討論關於校外租屋安全相關問題、宣導學校租屋資訊PO網程序等等問題,也會蒐集與會人員的建議與意見,再正式舉辦有長官主持的座談會。此組織並非強迫參加,以房東為主,學校只是輔助幫忙,而加入的會員可受到學校推薦,但相對的也會受到組織的約束。
東華大學學生事務處校外租屋資訊的負責人程勝利表示,大部分的中北部大學都會輔導周邊房東成立協會,學校因為沒有整個團隊來協助這件事,所以才會到今年才有校外的房東們成立的委員會出現,但是還是期望能夠對想住校外或已經住校外的學生們有更多的幫助,也希望學生也能夠成立一個跟學生住宿業者委員會聯繫的團體,讓三方面溝通能更順暢。
校外住宿業者委員會的負責人楊瑞和先生說明,學校要求成立「學生住宿業者委員會」目的是希望如果有學生跟房東發生糾紛,能有反應與投訴的地方,委員會在得知之後能出面協調,防止更嚴重的衝突。他認為因為委員會是剛成立,組織還未完全完備,但也希望未來能規定更完善的會員制度,如建立會員守則、訂定契約,規定租屋資訊透明化,如房價、設備。為學生爭取權益,提供價廉物美的房子,並指出以後學生能不具名的投訴,委員會會派人勘查,幫忙解決不合理的事件。
楊瑞和說:「事前防範就不需事後補救」,他也提醒大家,不要貿然跟房東簽約,要簽約就要有附帶(特約)條款,例如押金或是保證金必須歸還等等。
中國語文學系二年級陳葦珊表示,住在校內的確比較方便,對大一的新生來說,無疑的是一種保障及優待,並且十分慶幸自己二年級有抽到宿舍。另外,中國語文學系二年級江文馨表示,住在外面雖然價格較昂貴,但是可以自己選擇室友,而且生活空間較大、又可以自己規劃,因此即使沒有抽中宿舍,也不會覺得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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