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棄養政策上路 棄養可依法遵循管道?!
棄養動物亂象頻傳,導致貓狗露宿街頭更引發許多的社會問題。日前新北市動保處擬推新法規,未來民眾交兩千四百元就能合法棄養貓狗,這項政策也引發各方的熱烈討論。
(蘇小姐: 當然反對的阿!這是個比較不太好的政策,而且只要兩千四會不會覺得太便宜一點了!)
雖然目前國內除了新北市之外,基隆市、台北市、雲林縣、台南市、高雄市、屏東縣、花蓮縣都有價格不一的合法棄養收費。但多數民眾仍然對棄養的行為持反對態度。
(張小姐:喜歡他就也要愛護他、養他。這樣子,不能說最先喜歡,後來不喜歡,就把他放掉這樣子變成流浪狗。)
(曹先生:棄養當然是不應該,就好像你生了小孩,你就不應該把他丟到馬路上)
飼養寵物不應該只是一時的喜歡,也要具備一定的合適條件
(邱先生:有經濟能力的,可以負荷自己的生活和狗狗的伙食,還有生活的照顧,還要有足夠的空間)
棄養動物問題複雜,如何達到零棄養現象,除了政府更完善的配套措施,民眾也須負起對寵物的責任。 記者陳珮綾 蘇怡嘉 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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