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說得好,卻是不一定都對
關於柯市長利用路口監視器取締違規停車的想法,引起不少反彈。雖然他也說:『他不會把全台北市1萬4千支監視器都用來開罰單,因為它主要目的還是治安跟交通,所以是依據特殊情形來使用。』
台灣這幾年來,為了治安的理由,也可能是配合美國反恐任務的逼迫,到處架設監視器,這已經是個嚴重爭議的話題。為了維護人權、人身自由以及個人隱私,任何執法都有『權限依據』,否則,萬一哪一天檢察官拿著搜索票進入任何一位國民,例如柯P,的住家搜索,難道就可以將任何看到的資訊都用來無限上綱擴大辦案?本案沒辦,卻達到找碴和騷擾恐嚇的目的。
既然柯文哲懂得將警察站崗比喻成稻草人,何不就在必要的路段放置『移動式稻草人』,手上頭上裝滿監視器錄影存證,作為違規停車舉證專用。就像『前有測速照相』的警告牌一樣,柯文哲必須在稻草人前方幾十公尺處開始,貼出告示牌『前有違規停車舉證』警告用路人勿違規停車。這樣稻草人不但獲得其合法身份同時也可以成為守法用路人的好朋友。
(非本人攝影,網路圖片)
公民記者 謝明海 2015-04-28
柯打定主意 違停熱點就是要用監視器取締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428/60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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