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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稅像搶錢?納稅人注意稅災來襲

2015/05/13 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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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房屋稅開徵之際,傳來桃園市因今年首度實施的房屋自住與非自住差別稅率,在稅率調整之下,稅單計算卻出包,地方稅務局統計,全市至少有2000多筆稅單算錯且溢徵稅額。不只桃園房屋稅單出包,苗栗張藥房二年前被苗栗縣政府強迫拆遷,竟然103年及104年兩年房屋稅單仍寄發,地方稅務局發新聞稿道歉澄清是電腦檔未釐正所致,其已繳納之103年房屋稅,稅務局將盡速加計利息辦理退還。

稅單開錯擾民,曾有民眾投書反映,現在稅務員都在辦公室操作電腦列印稅單,有些根本連查都沒查就開單,錯了也不知道,原因出在誘人的稅務獎勵金。人權律師蘇友辰曾表示,課稅不依證據會形成稅災,嚴重侵害人權。

要如何防止烏龍稅單找上門?或許沒有特效藥,但是從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統計顯示,103年行政執行署新增待強制執行的欠稅欠費案件約477萬件,以當年台灣有2,343萬人、838萬戶來看,平均每4.5人或1.75戶就有欠稅欠費問題!你我都有可能是欠稅欠費的主角,或是烏龍稅單下個受害者,全民一起監督不公不義的稅制,才能杜絕錯誤稅單擾民。

還記得台北市長柯文哲的父親,因為借錢給兒子買房,被檢舉逃漏稅,國稅局還要求柯父拿出借條,否則要被補稅加罰鍰,上了報紙頭條;人權律師蘇友辰在擔任中華人權協會理事長任內,因前任的會計漏未申報辦公室的租賃扣繳,即使已經補辦申報,但事隔多年之後仍接到稅單,且法人的違章漏稅,國稅局竟不罰協會而罰理事長個人,讓人權律師很無奈;稅法權威東吳大學教授陳清秀,為了爭取薪資所得者也要有扣除成本費用再課稅的原則,打起稅務官司也是輸,甚至公益律師黃文皇,義務擔任清算人,卻被上億稅單纏身搞得很憂鬱,還有總統的御用律師陳長文,稅繳錯了,連拿都拿不回來;如果連這些法稅專家都無法對抗錯誤的稅單,何況是一般小老百姓?

一張錯誤的稅單,人民要忍受多少痛苦才有可能撤銷?以總統御用律師陳長文來說,因為國稅局搞錯,將他妻子名下的「自用」住宅,當成「營業用」,他多繳了十五年稅金,卻只能拿回五年。陳長文大律師不惜親上火線,訴願、訴訟均親自出庭,卻全盤皆輸。陳長文憂心表示原本行政機關做錯了,以行政程序法第117條就可以解決,但是行政機關不作為,竟然還要人民去打官司、爭取權益,最荒謬的是還告不贏!最後繞了一大圈透過修法才解決,未來法律系學生讀到這條陳長文條款,將如何評斷這段歷史呢?

再以長達18年的太極門稅務案件來說,太極門稅務案件源於侯寬仁檢察官之不法起訴,國稅局未依職權調查,更未給當事人任何說明之機會,在未釐清基礎事實及所得性質,直接憑起訴書不實資料及虛擬金額,以太極門為補習班違法強徵課稅並重罰的冤錯案件。東吳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胡博硯表示,警察機關、調查機關都是行政機關,不是司法機關,檢察官的起訴書只是行政機關的陳述,只是待證事項而已,國稅局不能拿起訴書當作課稅依據。

真理大學法律系主任吳景欽副教授亦指出,既然已經依刑事案件起訴,就應該主張沒收,怎麼會交給國稅局去課稅,而國稅局竟然還要課稅,一行為不二罰,合法才有課稅所得,這樣的稅單還能繼續,實在荒謬至極。18年來太極門稅務案件在復查、訴願、行政法院來來回回不停反覆,違法稅單總計被撤銷十幾次;從88年開始立法院數次召開協調會、公聽會,行政院也召開跨部會議,共識解決冤案的程序與查證方式;監察院也二次進行調查,認定課稅不法;其間所花費的公帑、行政資源、司法資源、社會資源,造成無數的民怨,中興大學法律系教授李惠宗形容,太極門冤案為稅務災難典型案件,最為貼切。

大家都不願意被錯誤稅單找上門,千萬不能漠不關心,可以上世界民報全球資訊網http://www.worldpeoplenews.com/ 有詳盡報導,我們每天生活消費都離不開「稅」,賦稅人權需要全民覺醒,幫助我們國家稅制更符合公平正義,符合國際人權腳步。〈記者劉麗芳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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