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主內容

房地合一稅,現曙光!

2015/05/21 07:38
1,990次瀏覽 ・ 86次分享 ・ 0則留言
PeoPo推 1
檢舉

【新聞疑義1523】房地合一稅,現曙光!

(筆者聲明:做一位公民只能監督政府,讚頌是例外)

文/楊春吉(法律.房地產及生態講師;文學工作者;部落格  http://gs803501.pixnet.net/blog  )

(新聞疑義專欄同時於台灣法律網http://www.lawtw.com/article.php?template=article_category_list&article_category_id=2235&area=free_browse  刊出)

【新聞】

延宕許久的房地合一稅終於現曙光!由財政部邀集學者業者參加的房地合一稅公聽會20日落幕,財政部長張盛和會後表示,會上學者業者不再各持己意,皆呼籲行政院儘速將房地合一稅送入立法院審查,預計明日行政院院會便能通過,並在本周之內送立法院審查。過去政府多次推動房地合一稅失敗,而自財政部去年中提出房地合一稅構想以來,版本更是變更多次,直到上禮拜才由行政院敲定最高稅率45%、自用住宅獲利400萬以內免稅的政院版本,不過仍因有所顧慮而要求財政部再於全國舉辦3場公聽會,而今台北公聽會共有20多位學者業者參加,包括政大地政系教授張金鶚、商總理事長賴正鎰及國民黨立委費鴻泰等。會後張盛和喜形於色地向記者宣布公聽會情形。他說,雖然學者及業者對於政院版仍有一些意見,好比業界認為稅率過高、部分學者認為稅率過低等,希望能調整稅率讓層次更分明,而較在意公平者認為獲利400萬的免稅門檻過高、也有人認為應再調高免稅門檻,但都有一個共識即「不再堅持自己的看法」,就連業者也認為應減低政策不確定性,希望政院版能儘速送入立法院審查。張盛和並指出,日出條款保障法律不溯及既往,只有2016年元旦後購入房產者才會被課稅,而房地合一稅最重要的2點配套為奢侈稅同時退場及用以作為甫通過的長期照護法推行財源,而目前預估5年後可以增加170億稅收,10年後將增加280億稅收,正好足以支應長照需求。記者關心何時能將政院版送入立法院,張盛和表示今日下班前便會將3場公聽會意見送入行政院,預計明日的行政院院會通過後就能送出,至於現在送入立法院是否來得及於本會期內完成審查?張盛和則說,去年318運動佔領立法院3個月時,記者也曾問他財政健全方案是否來得及通過,當時自己認為說不定能被排為優先法案,最後果真排為第一案而順利通過,並希望今年能複製去年經驗,讓房地合一稅也順利通過(風傳媒104年5月20日報導: 房地合一公聽會達共識 財長:本周送立法院)。

【疑義】

按有關房地合一課稅,筆者隨著其版本內容,也表示了很多意見(http://www.google.com.tw/cse?cx=partner-pub-7253933653596989:6983704598&ie=UTF-8&q=%E6%88%BF%E5%9C%B0%E5%90%88%E4%B8%80#gsc.tab=0&gsc.q=%E6%88%BF%E5%9C%B0%E5%90%88%E4%B8%80&gsc.page=1 ),其中,最在意者有四:

一、一戶移轉,也應漲價歸公,不應訂定排富條款

二、長期持有10年後應免稅;長期持有3年至9年,其減稅比率也應有所不同

三、應採用累進稅率,較符平等原則及比例原則

四、至於不回溯,較符合法秩序安定性,則應維持。

而今,新版本雖未採累進稅率及長期持有10年後應免稅之建議,但「日出條款保障法律不溯及既往,只有2016年元旦後購入房產者才會被課稅」,較符合法秩序安定性,則予以贊同。

另外,自用住宅獲利400萬以內免稅,如確實不再以戶數為免稅區分標準(即一戶移轉,也應漲價歸公,不應訂定排富條款),則部分贊同。

發言應遵守發言規則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

  • 文章屬於開放討論空間,回應文章的議題與內容不代表本站的立場
  • 於明知不實或過度謾罵之言論,本站及文章撰寫者保留刪除權
  • 請勿留下身份證字號、住址等個人隱私資料,以免遭人盜用,本站不負管理之責
  • 回應禁止使用HTML語法

公民記者留言請先登入

公民記者留言請先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