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記名悠遊卡不受理報遺失?合理嗎?
悠遊卡公司應改變悠無記名遊卡處理方式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記名式悠遊卡可辦掛失停用手續只需承擔掛失確認後3小時內之損失,
無記名悠遊卡縱使民眾提供加值證明及內碼,悠遊卡公司仍不受理!必須承擔所有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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詢問悠遊卡公司內碼是否在任何場合加值都是相同?值機人員回答[是],內碼的作用難道不是提供交易的依循準則嗎?
值機人員堅稱記名式才受理,必須提供個人姓名等資料且是晶片卡!
加值證明既詳列'加值時間' '地點' '內碼' '金額'等數據,且加值處應有錄影,應有加值時持卡人影像,足以證明持卡人所述之真實內容!
2015年06月29日自由時報社會新聞B4版標題[撿到悠遊卡消費罪重判五年],向警局報案,警員稱如悠遊卡未使用就無法查?
悠遊卡公司網頁說明
1.記名式悠遊卡如有遺失、被竊、被搶、詐取或其他遭持卡人以外之第三人時,請電洽悠遊卡客服專線412-8880(手機及金馬地區請加02),辦理掛失停用手續,因悠遊卡為非線上即時交易,申請人需自辦理掛失確認後3小時內之損失。
問:我的悠遊卡遺失,但有之前的加值收據或有紀錄卡號,我可以掛失嗎?
回答:一般悠遊卡為無記名悠遊卡,遺失將視同現金遺失,無法掛失及補發,請另外購買新卡使用。
問:我的悠遊卡遺失,但我有抄卡號,我可以查這張卡片的使用紀錄嗎?
回答:一般悠遊卡為無記名卡,為保障持卡人個人交易紀錄隱私權益,須親持卡片至悠遊卡公司才能調閱使用紀錄,若卡片遺失恕無法調閱明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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