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瞭然! 蘇建和案快速解析(上)
「我考試第一名的人,絕對不會判錯…」
大事記/以下引自民間司改會執行委員林欣怡的文章「蘇案十六年..」
大事記
1991 年3月發生汐止吳銘漢夫婦命案。同年8月13日王文孝於軍中被捕,初時僅承認一人犯案;審判定讞執行槍決。在執行前,蘇建和三人完全沒有機會和他當面對質。1995年2月由最高法院,法官僅憑王文孝後來的自白便將三人定罪。
1995年3月國際特赦組織(AI)開始關切這個案子,他們將本案歸類為「非文明國家的判決」,發動全球會員聲援,使它成為國際觀察台灣人權的指標,一直到現在AI每年度報告中,還是會出現對於蘇案的追蹤報導。同年6月監察委員張德銘提出調查報告認定司法體系的多項疏失,包括違法羈押、刑求、證據取捨有違證據法則等等;8月,最高法院第三度駁回檢察總長陳涵所提的第三次非常上訴,46位大專院校法學教授連署並召開記者會聲援三人。
1996年3月最高法院 40多位法官史無前例的召開記者會,寫出四萬多字的說明書為有罪判決辯白,說明他們的判決「鐵證如山」,記者會中最經典的幾句話包括:「我考試第一名的人,絕對不會判錯…」;「證據?兩具屍體總共被砍七十九刀為不爭之事實,即為重要證據!」,同年5月,當時的法務部長馬英九表示,「只要仍有疑慮,就不會簽署三人的死刑執行令。」6月份,民間「死囚平反大隊」成立,並舉辦「讓無罪的孩子早日回家」大遊行。
1999年4月平路、朱天心、愛亞、張娟芬等作家進行「作家探監」活動。
民間的聲援行動並不因為時間的流逝而靜止下來,反而有更多人支持。2000年4月起,由人本、台權會、民間司改會舉辦「走向黎明」活動,持續於濟南長老教會靜走繞行214天,一直走到10月27日最高法院駁回檢察署抗告,確定蘇案再審。可是兩天後,蘇案真正的靈魂任務,蘇建和的父親病逝於台大醫院。
2000 年11月16日高等法院開始再審。歷經兩年多在法庭上檢辯雙方互相攻防、交互詰問,終於在2003年1月13日早上11點,在高等法院第十七法庭,當法官口中念出「原判決撤銷,蘇建和、莊林勳、劉秉郎均無罪。」法庭響起了歡呼聲。蘇建和三人一次解下腳鐐,走出法院大門。這次蘇案再審,訴訟程序之嚴謹、判決書論述之周延,均受到法界人士高度肯定。
不過,可惜的是,高檢署檢察官還是於3月6日提起上訴。
2003年8月8日,最高法院撤銷蘇建和三人無罪判決,發回更審。同年11月27日,海軍移送不明菜刀一把至高等法院,說這是蘇案當時現場扣留的兇器。 2004年 5月11日,台科大鑑定此把菜刀確定為案發現場扣留之菜刀。作為證據扣留的菜刀從來不曾在法庭上呈現,竟也能夠判人死刑。過往的死刑判決此時更顯荒謬。
2004年6月8日,高等法院囑託警察大學審查法醫研究所鑑定報告。經過兩年之後,警察大學鑑定報告於2006年7月7日終於出爐,高等法院再次開庭。不過,等待兩年,警察大學「嘔心瀝血」之作的報告竟然只有薄薄兩頁。
2007年5月4日,高等法院傳喚李昌鈺博士回台為蘇案作證,而李博士提出十八項新事證,並得出結論︰本案不排除一人犯案。從現場的跡證來重建犯罪現場,可以符合王文孝案發初供「一人行兇」犯案的情節。
2007年5月18日,蘇案再審辯論終結。2007年6月29日早上10:00,蘇案於高等法院再度宣判死刑。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