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記者:朱水文
台灣雖然於1995年開辦全民健保,大大解決了民眾就醫的障礙,但仍然有許多因制度、經濟、職業、地域、族群等社會決定因素導致的健康不平等問題,且隨著貧富差距的加劇而惡化,有待政府提出更全面性的政策來加以解決。
台灣健康人權行動協會2015年10月30日呼籲:
一、總統候選人應提出;其對健康人權之主張及消弭身心健康不平等的具體政見;
二、未來各項政策應以維護健康人權為核心價值,並融入和落實於所有政策中;
三、應由行政院主導消弭健康不平等之各項工作,促進跨部部會之合作;
四、國健署編撰中的「健康不平等報告書」應開放民眾參與,並進行公聽程序。
五、心理健康也需要融入各種健康政策中
台灣健康人權行動協會理事長孫友聯表示:
職場環境對於健康的影響甚大,而勞動條件及職場環境亦可能是勞工健康的關鍵社會決定因素之一。
近年來,層出不窮的過勞職災事件,突顯了勞工處在惡劣勞動條件下的健康危害;在長工時、低工資的血汗經濟模式之下,工作貧窮和貧富差距的問題持續惡化,而這些因素正蠶食鯨吞著勞工的健康,因此,除了確實落實相關法規保障勞工權益之下,勞動部更應將「健康」這個因素擺放在所有勞動政策核心。
不穩定就業和所得不足不僅會讓勞工及其家庭生活陷人困頓,更可能會因生活無以為繼、債務問題、付不出房租或貸款、無家可歸,進而衍生情緒困擾、自尊心受損,甚至於飲酒與藥物濫用等問題,因長期的無助、無望感而導致身心不健康,原本就己身心健康不佳的弱勢族群身上,嚴重者則會促發自殺行為。
中華心理衛生協會理事長張玨老師
心理健康是人權,應該每個人都擁有,所以需要注意到在提健康不平等時候,必須心理健康一起加入,代表對影響身心健康的社會環境因素都需要重視。也呼籲心理健康也需要融入各種健康政策中。
鄭雅文(台大健康政策與管理研究所教授)認為
改善社會不平等的政策重點,大致可分為三類:(1)聚焦於最弱勢族群(theworst-off) ; (2)聚焦於貧富差距(gap) ; (3)聚焦於「階層化」 (gradient)。
以財富分配問題為例,第一類政策以降低貧窮為目的,例如針對低收人者的濟貧政策:第二類政策則除了濟貧之外,也採取其他手段抑制最高收人者的財富,例如課徵遺產稅、豪宅稅等,目的在於降低最高與最低收入者之間的貧富差距:第三者則著眼於整體財富分配,例如使較高收入者繳納較高額度的累進稅制度,即屬第三類型。
黃怡碧/台灣國際醫學聯盟研究員/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委表示:用符合人權標準與社會正義的公共政績,弭平健康不公平
世界衛生組織(WHO)對於解決健康不公平有三項具體建議:1.改善曰常生活環境(這包括從出生、成長、教育、生活、工作及老年等整個生命歷程)2.處理權力、金錢和資源分配不公現象3.衡量和理解問題及評估行動的作用。
要求政府的各項施政,無論是教育、工作、社會保障,應全面檢視,使其符和憲法和國際人權公約的標準;同時,要致力於清除所有基於性別、族群、國籍、身心障礙、經濟地位的歧視,使生活在這個島上的人能活得有尊嚴,建構一個更平等的社會。
中央研究院吳全峯研究員認為
國際人權法,健康是基本人權,人民有權要求政府促進人民健康的各項衛生服務醫療保健。醫療政策參與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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