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北市交通 是市民的共同責任
改善北市交通 是市民的共同責任
台北交通確實很嚴重,不過如果你和紐約或其他幾個都市的塞車相比,你實在沒有不容忍的理由。
台北市又丟出風向球,表示考慮收塞車費,這當然是行不通的,台灣不是中國,台北也不是上海或北京,柯文哲更不是習近平。要民主要自由,人民就要自己管理自己,主人要像個主人,不能將所有問題都給公僕來解決。
一) 避開路線,避開時間,將路權優先讓給那些沒有選擇非用不可的人。
上星期五從東吳大學往內湖方向,從自強隧道口進去到出來開了三十分鐘,離開隧道後更慘,堤頂大道上每個紅綠燈開十五分鐘。開到Cosco 一個半鐘頭。因為我沒想到下班時間是那麼擁擠,我不應該這個時間約去那邊的餐廳,去湊熱鬧害他們更擠。這是我可以作到的,你也可以這麼思考。例如忠孝橋拆除期間,該改道就繞遠一些改道,堵氣沒用,時間是你自己的。右手痛暫時多用左手幫忙。
二) 斑馬線行人快步走
台北市交通堵塞,右轉車禮讓斑馬線行人也是原因之一。(好像只有台北市真正作到禮讓行人)。所以柯市長應該下個台北市單行法,除老人和行動不便者之外,一般行人必須快速通過,不可在斑馬線上散步或邊走邊使用手機。不聽規勸者處法300元。
三) 十字路口紅綠燈手動管控,加長黃燈時間嚴格淨空,違者取締開罰。
路口沒有淨空四方堵死是打結的唯一原因,這個問題最容易解決,也非解決不可。
四) 學習香港模式,某些超級繁忙路段,交通黑暗期上下班時段路邊禁止暫停上下乘客,必須轉入次要道路才可以上下乘客。
五 ) 市政府以身作則
台北市政府是交通最方便的地方,沒有任何藉口。包括市長本人以及所有科長以上的官員,強制規定,交通黑暗期還沒解決之前,不得開車上班,只能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他可以開車或騎機車到有公共交通的地方轉乘來到市政府。違者開除,包括市長。所有員工停車證暫時封鎖,科長以下員工停車必須比市民繳交更高的費用。
公民記者 謝明海 2016-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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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未實現的紐約塞車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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